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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协委员谢洪亮:通过立法加快发展杭州住房租赁市场
发布时间:2018-02-06 18:23:43 Tue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当前,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于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解决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意义重大。”杭州市政协委员、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会主席、副主任谢洪亮认为,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有一套比较完善的住房租赁法律法规体系来配套,主要目标是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

    2017年,杭州成为全国12个发展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同时,出台了《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规章制度,研究起草《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2018年将进行立法调研。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德国、英美等发达国家在住房租赁方面,都制定了分门别类的法律法规,如租房法、租金法、房东与房客法、房屋使用法、驱逐法、押金法等,条文规定细致明确,充分兼顾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谢洪亮对制定《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提出了7点立法建议,包括关于条例制订的原则、买卖不破租赁问题、可居住性担保原则、违约驱逐的处置方法、租金价格管理和保护续租权利、房屋损坏和押金管理、建立专门管理机构等。

    以往,市民在租房时可能会遇到房主卖房要求搬离;或者合同中未约定但出租人单方面提高租金;房东擅自出入出租房等等问题。

    如何迫切解决这些问题,谢洪亮在7条建议中也具体提及了。他认为,法律中应该明确:房屋出售转让对原有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搬离;由专门机构确定房租价格的合理上限,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出租人在限定条件(可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应当按照约定进入租赁住房并提前通知承租人)下,可定期进入房屋内检查。

    同时,他还认为,立法时应当兼顾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正当合理权益,不能偏颇一方,特别是对个人市场的住房租赁,保护出租人的权益是基础,是切入点;维护承租人的权益是最终目的,是社会评判的标准。

    “我提出的这些建议主要是基于几年前我们所做的一个‘发挥公积金制度作用、完善住房保障模式研究’的课题成果,这些方面对于当前仍然具有参考价值,也希望给政府部门提供一些立法参考,从而把这一跟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好。”谢洪亮说。

作者:记者 胡菲菲  编辑: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