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昨天上午,三里新城兰苑门口聚集了许多法院警车,法警在一家铁皮石斛商店和一家理发店门外拉起了警戒线,过往居民纷纷驻足围观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在2012年,张某、王某和汪某三人合资在三里新城兰苑买下一套商铺,建筑面积153平方米。同年2月20日,张某、王某和汪某向黄某抵押三间商铺以此借款600万元,三里新城兰苑的这套商铺就是其中之一。
后来由于张某等人没有按约还款,但这间商铺又被租出去了,协调不成的黄某向江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腾退现场,一名穿着潮流、扎着小辫的男子十分激动。这名男子就是理发店的老板刘某,刘某说:“我在2010年1月和被执行人张某、汪某签下了三里新城兰苑商铺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期为20年,租金70万一次性付清。租到房子后,53平方米用于扩大我的理发店,另外100平方米转租给其他人。”刘某说着就拿出手机向记者展示翻拍的合同照片。
但江干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敏表示,这份租赁合同是不合法的。“按照汪某的说法,这套房子是因为以前张某欠过刘某几十万钱,后来还不出钱,就以租金的形式还债。而且20年租期、70万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缺乏事实依据。所以这份合同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承租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承租被执行的不动产或者伪造交付租金证据的,对其提出的阻止移交占有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经过5小时的强制执行,理发店隔占的53平方米的房屋已被腾空,在测绘公司工作人员精准测绘后确定界限后,由施工人员砌墙恢复到原产权登记的面积范围。被铁皮石斛商店占用的100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了大部分物品的清退,同时将隔壁50平方米的理发店占用部分打通。铁皮石斛商店提出由于库存货物及生活用品较多而无法清理完毕,同意向法院支付5万元保证金并出具承诺书,由法院先行查封并换锁,后续约定时间内再整理剩余物品。不久之后,这间商铺将被评估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