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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成立“官告官”法律保障制度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15 17:37:37 Fri  来源:杭州网

 
揭牌仪式现场

    杭州网讯 以往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往往是个人或具有公益性的社会团体,这就导致有时会发生因无人起诉,使得原本应该受到重罚的企业仅受到金额较小的行政罚款处罚。

    12月15日上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合作筹建的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签约、揭牌仪式。促进检察机关成为公益诉讼的主心骨,可以有效改变过去公益诉讼中存在的主体缺位、专业性不足等诸多问题。

    据了解,由检察机关和高校共同组建关于公益诉讼的专门性研究机构,在全国并不多见,在浙江省内更是首家。研究中心邀请浙江大学知名法学专家担任顾问,汇集了来自高校和实务部门的数十名专家学者和检察业务骨干担任研究人员。

    杭州检察院方面表示,研究中心的成立将致力于促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推动检察实务与法学理论研究的融合共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实现检校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为杭州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杭州积极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组第十二次会议时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针对履职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公益诉讼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市检察院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向市四套班子进行书面报告,得到市四套班子领导的充分肯定;第一时间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一把手亲自抓落实;主动走访行政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得到相关行政机关的支持和配合;规范办案程序,确保案件质量,注重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中的特殊职能作用。

    “官告官”已取得良好成效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1件,其中涉及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14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件。相关行政机关已回复整改18件,3件正在整改中。

    通过启动公益诉讼程序,杭州检察机关已经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餐饮行业、修车(洗车)行业违法排放污水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排水行为,制定行业整治方案,推动排水管网建设,解决水环境污染隐患,巩固了“五水共治”的成果。

    对办案中发现的不符合公房租用条件,非法领取公房租用证,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及时撤销违法发放的公房租用证,收回涉案公房使用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上百万元。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侵害耕地、林地资源的违法行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作者:记者 洪明思 通讯员 龚赟燕 赵云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