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民政局等11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从六个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通知》将于10月11日起施行。
将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验收办证5个阶段。
减少设立养老机构的申请材料提供,如不再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对于能够提供服务设施产权证明的,不再要求提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食品经营实行先照“先照后证”,养老机构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食品经营实行先照“先照后证”,养老机构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后,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对养老机构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分类管理,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完善养老机构消防审验手续,明确对于1998年9月以前建设使用,且未发生改、扩建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的养老机构、设施,由民政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联合现场查验,出具符合消防检查要求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
下放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权限,可直接至所在地区、县(市)民政部依法申请登记。鼓励主城区范围200张及以上的养老机构、注册资金在10万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200张及以上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养老服务组织可在名称中使用“杭州(不加某区)”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