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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区道路继续“禁摩” 违者罚款100元记3分
发布时间:2017-08-09 21:45:58 Wed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8月9日,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杭州市区道路各类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禁止通行的通知》,规定从即日起,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含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拱墅区、西湖区(含西湖风景名胜区)和滨江区道路禁止各类摩托车、人力三轮车通行。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杭州外围入城道路均设置有禁止摩托车驶入的区域标志,一旦发现违反禁行通行规定的各类摩托车,一律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依据相关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而对于同时具有无牌无证、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扣留车辆并依法处罚。若是驾驶人涉嫌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将要被行政拘留。

    人力三轮车也是杭州明文规定要禁止通行的。如果发现营运人力三轮车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非机动车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将会被罚款50元。

    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本通知发布前已经注册登记的摩托车,确因生产、生活需要上道路行驶的,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可以按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对于符合规定的摩托车,车辆所有人可以带行驶证原件到市民中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机动车通行证窗口申请办理。

    交警部门表示,接下来将利用“城市数据大脑”视频自动报警功能和监控科技设备手段,对违法上路的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依法严管严处。

作者:记者 徐可 通讯员 谢晓颖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