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坦白从宽”是我国一直奉行的刑法政策。8月9日上午,全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记者了解到,去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高”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作为18个试点城市之一的杭州,正在积极行动,富阳、西湖、萧山等多个区县已经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出台了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逐步扩大适用范围。
接下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在杭州各区县(市)全面推进。这也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认罪认罚后能得到更加充分、有效的从宽处理,同时合理配置了司法资源,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公正与效率。
哪些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据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无争议,且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前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等情形的案件,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另外规定,“认罪阶段越靠前,从宽幅度越大”是办理的基本准则。
认罪认罚从宽,但办案流程以及案件证据的审查却更加严格
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民警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就要告知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并书面送达《告知书》;移送审查起诉时,要随案移送《情况记录表》《认罪认罚表现评定表》。
在检察院审查阶段,检察官还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书面告知,同时审核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并与其签署《具结书》等。提起公诉时,检察院应当在起诉书中写明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提出量刑建议,并明确案件适用的程序。
在法院审判阶段,承办法官将审查是否符合认罪认罚条件,再次对认罪认罚制度进行告知,确定适用程序,然后开庭审理。
记者发现,在这项试点工作中,仅各类新创制的制式表格文书就有9种,覆盖了案件办理的各个阶段,全程留痕。
试点工作中还开展了“律师帮助”、“等级评定”等特色工作
为了更好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律师帮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对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更变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
而为了更准确地把握“从宽”的幅度,试点工作提出“等级评定”的做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当结合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侦办、羁押期间遵守监规、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立功等方面的表现,对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整体表现进行等级评定,最高评定是“好”,其次是“较好”“一般”,最后就是“差”。之后,再根据等级,在量刑时确定在基准刑基础上减少10%—30%左右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