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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追踪:两年未交房损失近百万 业主索赔国都枫华府第
发布时间:2010-03-26 13:56:53 Fri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3月16日杭州网报道了 < 国都枫华府第两年未交房 业主索赔近百万损失>新闻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这段时间,枫华府第的其他业主也纷纷向杭州网投诉,表示自己家也和代女士家一样有漏水现象。

近日,代女士的维权有了新的进展。3月24日下午,开发商约见代女士再次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不过在这之前,代女士告诉杭州网记者,国都房产并没有先找有关部门鉴定房子的漏水原因,而是先把漏水维修好了。代女士认为,这样的做法不利于协商赔偿事宜。

记者在协调现场

杭网记者在查看业主提供的证据材料

在业主提供的证据前面  国都仍不承认违约交房

   3月24日下午双方的协商过程,杭州网记者全程参与。

    国都开发商吴副总说:“维修房子是必须的,修好了也不影响协商赔偿事宜。”随后开始解释自己调查的结果,“按合同约定是在07年12月31日交房的,当时销售人员已经通知代女士来收房,到08年1月1日就可以交房了,是代女士自己没来收房,责任不在开发商。”

    代女士一听这样的说法非常生气,立刻拿出证据,并当场反驳:“08年1月2日我来收房时,房子漏水严重不说,里面还住着民工,怎么收房?而且一直到08年3月6日,屋内仍然住着民工。”同时,代女士出示了有开发商签字认可的证据。

    杭州网记者看到代女士出具的证据上清楚地写着“屋内住人”的字样。

    在代女士提供的证据面前,吴副总也自觉理亏,但还是坚持表示不存在延期交房的说法,而对于漏水的现象,则表示是在保修范围内的。

    显然,代女士不能接受这样的说法。

作者:钱炜 李威  编辑:谢洁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