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乡镇无负担地轻装上阵,一心一意谋发展?近日,富阳出台2012—2016年乡镇财政体制,提出两条基本原则——乡镇财政收入只需超出基数,即可享受分成;乡镇正常的运转经费纳入支出基数,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 多方征求意见,确保财权分配公平合理 富阳乡镇财政体制每五年调整一次,上一轮体制到去年已结束。今年,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调整工作又纳入富阳市财政局重点工作。 如何科学合理划分市、乡两级的财权分配?如何利用体制机制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带着这些课题,富阳市财政局走基层、听意见,在半年时间里,先后组织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10余次,广泛听取乡镇书记、镇长、总会计等各层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考虑乡镇科学发展、合理发展、可持续发展,科学采纳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分类管理、保证运转、超收分成、一定五年”的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 富阳市财政局局长刘学军曾任乡镇党委书记。他说:“乡镇的困难我非常理解,每个乡镇的领导都想把这个家当好,都想干一番事业。所以,本轮体制调整,我们更加重视对财权分配的公平、合理,在市财政可承受范围内,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把财力向乡镇倾斜,特别是偏远乡镇,努力增强乡镇财政实力,减轻支出压力,保证乡镇有钱干事、有能力干事、有精力干事。” 超出基数即可分成,调动乡镇发展积极性 本次调整取消了原来的环比增长要求,提出了超收即可分成的概念。只要乡镇把“蛋糕做大”,就可以分得更多的资金,来搞发展。乡镇的超收分成直接与乡镇类型挂钩。根据乡镇的功能区划职责和经济发展基础,将25个乡镇(街道)分为三类,工业主导型、综合发展型、城市主导型为一类乡镇,农业主导型、生态保护型乡镇为二类乡镇,其中的中心镇为三类乡镇。 一二类乡镇超收分成以上一年乡镇财政收入实绩为收入基数,当年地方财政收入超过收入基数市得部分按市、乡两级五五分成。“乡镇财政收入只要超出基数,就可以享受分成。” 对于三类乡镇——中心镇,政策的支持力度更强些。据悉,三类乡镇的收入基数为2007—2009年三年地方财政收入实绩的平均数。当年地方财政收入超过收入基数,市得部分全额留给乡镇;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基数内,市得部分全额留给乡镇。 富阳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徐于堂说:“此次将超收分成从达到环比增长后分成调整为超收直接分成,也是财政推进工业兴市战略的激励机制。毕竟,经济是源、财政是流,只有乡镇加大培植财源的力度,推动经济发展,才有更多的资金搞建设、保民生。” 乡镇正常运转经费纳入支出基数,以轻装上阵 乡镇开门办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都要花钱。 本轮体制调整进一步增强乡镇运转经费的保障力度。乡镇正常的运转费用,全部纳入支出基数给予保障。在原支出范围、标准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工会经费、职教经费、成教经费、村级运转专项经费,并提高了专项工作经费、社区人员待遇、清洁城乡等标准。 富阳市级财政对乡镇正常运转支出予以保障。刘学军说:“也就是说,所有应该用、需要用的钱,属于乡镇正常运转支出范围内的,乡镇收入无法承担的,政府都会保障,财权与事权真正实现统一,目的就是想让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能轻装上阵,一心一意谋发展、为民办事。” 此外,除运转经费保障外,本轮体制还创新制定了配套政策,让乡镇有一定的资金来源专项用于各类建设。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基数内市得部分给予适当奖励,用于乡镇的集镇建设。同时,按乡镇所属行政村个数安排项目资金,由乡镇统筹后专项用于村级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