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般不喜欢开快车的。”近日,一名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开“乌龟车”(低速行驶)被民警现场查获后,说出了让人忍俊不禁的话。
据了解,当天,这名驾驶员驾车行驶在G4012溧宁高速千黄段。杭州高速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吕春强在执勤巡逻时发现,车速仅为38km/h,低于高速公路最低限速的60km/h,对高速公路正常通行带来了影响。
记者了解到,低速行驶一直是高速公路上造成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加上违法停车、疲劳驾驶、装载不规范,都是酿成恶性事故的罪魁祸首。民警对驾驶员低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并依法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悉,为有效遏制春夏季恶性事故高发态势,杭州高速交警开展了对低速、违停、疲劳驾驶、装载不规范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杭州高速交警已查获夜间货车低速、违停、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1309起,其中低速(疲劳)行驶516起,有效净化高速公路行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