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行车,哪怕一个小小的错误,都极有可能酿成大事故!
1月6日11时30分许,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往宁波方向191公里附近发生了一起轻微刮擦事故。驾驶员随意变更车道、主线停车理论、未放置三角警示牌、人员逗留不撤离、分心驾驶等一系列错误,最终带来了无法挽回的遗憾……
高速上货车追尾
当时,一辆重型栏板半挂车在变道时,与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发生轻微刮擦。事故发生后,两名驾驶员无视主线上的车流,不顾安危直接将车停于第四行车道内,下车后直接在主线车道上协商处理事宜。
然而,不到3分钟时间,一辆重型普通货车途径事发地时,追尾碰撞了没有撤离现场的轻型厢式货车车尾,轻型厢式货车因被撞击碰到了正准备回到车上拿手机的驾驶员以及重型栏板半挂车车尾,最终事故造成这位驾驶员重伤及三车受损。
发生事故后,辖区巡逻民警迅速启动平安应急处置方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将伤者及时送到医院,并派人全程参与救援工作。
辖区巡逻民警迅速启动平安应急处置方案
“当时变道刮擦了后车的右侧后视镜,但我没有太注意,直到后车在后方一直闪大灯,我才意识到有刮擦。于是我和后车一起停在了第四车道,两人下来在车旁协商处理。”前车重型栏板半挂车驾驶员何某说,当时自己开了双跳,但没有设置三角警示牌,“我们大概协商了两三分钟,后车驾驶员要回去拿手机,这时候,一辆大货车追尾上来,就撞上了。”
公共视频显示:在事故发生前,何某驾驶这辆重型栏板半挂车从第四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与第三车道的白色轻型厢式货车发生轻微刮擦,两车在发生事故后停于第四车道,人员在车旁逗留理论,后方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三分钟不到,第三辆重型普通货车又与两车发生追尾事故。
“我当时开过来,在操作旁边的插座,开了个小差,没有看到前面有事故发生。” 第三辆重型普通货车驾驶员沈某说。
由于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当发生事故后,车辆能移动的,第一时间将车靠边,打开双跳,在后方150米外放置警示标志,人员迅速撤离到右侧护栏或安全地带,并拨打12122报警电话,严禁主线逗留,切勿让轻微事故酿成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