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晚,杭州临平区交警大队城东一中队接到一起举报电话,有人在乔司街道桃安路菜场附近酒驾,但让民警哭笑不得的是,举报对象竟是报警人自己!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只见一辆白色轿车停在乔司街道桃安路菜场的路边,车旁一名男子有些东倒西歪地站着,满脸潮红,张口就是一股刺鼻的酒精味。
不远处,一名年轻女子转过头,似乎在生气。
“是你举报自己酒驾吗?”
“对,就是我,我要报警,她打我,我......我酒驾了!”
民警立即对男子程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1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
经了解,男子程某,33岁,江西人,在乔司做个体服装生意,近来住在乔司街道。
一旁女子是其女友小丽(化名),在乔司务工。
当天晚上,两人到居住在乔司的老乡家吃饭,期间,程某喝了半瓶白酒,又喝了些啤酒。小丽则先行离开闲逛去了。
酒足饭饱,程某打算接上女友一起到酒店休息。想了想,自己的位置距离酒店才1公里多,开车应该不会被交警发现,于是报着侥幸心里,他来到女友当时所在的乔司街道城隍中路一带,叫上女友后赶紧往酒店驶去。
谁知,行驶到桃安路菜场附近时,两人因为琐碎事反生了口角之争,喝了酒的程某脾气上来了,争吵之下甚至还动手打了小丽。小丽既生气又委屈,拿起手机就要报警。
酒精上头,程某停车,一把夺过手机,情绪失控下便对民警称是女友打了自己,并赌气式地举报自己酒驾,想以此刺激女友。
随后,民警将程某带到医院进行血液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04.3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目前,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