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1月22日下午3时,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六十二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议对进口冷链食品管理与海港口疫情防控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表示,进口冷链食品是外防输入的重点领域。浙江省以集中监管仓为依托,积极探索“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机制。围绕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和冷链食品溯源码的不得上市销售的要求,从2020年12月25日起在全省范围重点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企业、农贸(批)市场、大型商超、餐饮单位、大中型冷库等开展“四个不得”专项整治,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2万家次,发现问题2592个,立案查处案件207起。
鉴于在浙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大部分来自省外,浙江省统筹设置省际检查站,对入浙冷链运输车辆实行全天候检查。对随附证明齐全或者通过“浙冷链”系统申报企业、货物、运输、联系人等信息并预约集中监管仓的,在查验后立即放行承运车辆;对随附证明不全且未通过“浙冷链”系统申报的,须现场在“浙冷链”系统登记相关信息并预约集中监管仓后放行;对过境的进口冷链食品承运车辆,也将通过“浙冷链”系统现场登记相关信息后放行。对未按闭环管理要求将承运的进口冷链食品运抵集中监管仓的车辆,一经发现将纳入重点管控名单。
浙江省将进一步筑牢海港口岸疫情防控屏障。根据海港疫情防控需要,浙江省先后制订船员健康申报、疫情研判、界面防控、救助避险、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引,建立船舶进港、船员换班、外轮疫情等常态化检测调度机制,在全国率先推出国际航行船舶“健康码”和外轮专用“登轮码”。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际航行船舶船员在浙换班达3.3万人次,浙江省累计处置44起外轮涉疫事件、救治138名染疫船员,紧急救助700多名非疫伤病国际船员,数量均居全国前列。由于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省海港未出现境外输入性感染。
为防范进口冷链食品在海港口岸病毒传播风险,浙江省制订专项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引,明确属地及涉港各部门主体责任,细化船舶靠港、码头装卸、港内堆存、转运出港、开箱查验等各环节防控要求,确保全链条闭环管控。2020年全省通过海港进口冷藏箱5.4万箱,接卸散装冷冻鱼货100多万吨,至今未因海港疫情防控出现冷藏箱滞港积压情况,未出现相关“物传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