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们,这几天我一直在为这次广告违法事件头痛,疫情一来,更是雪上加霜。现在收到这份不予处罚决定书,让我重新看到了希望,谢谢你们的支持和帮助!”桐庐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负责人徐先生在收到决定书时说道。
近日,桐庐县市场监管局向该县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发出了“首违不罚”免于处罚的决定书。这是桐庐市场监管局出台“首违不罚”制度后,首家适用该制度免于行政处罚的工业企业。
前不久,该局接到投诉举报,称县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页面使用“全城最低”等宣传用语,因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该局立案调查。
在该局没有出台“首违不罚”政策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将面临高额的罚款处罚。而出台“首违不罚”政策后,将对首次违法违规且情节轻微的企业,依照包容审慎原则,实施免于处罚。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该局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的违法用语仅使用在公司创立时的网上宣传,没有产生因他人误解而造成成功交易的情形,广告的发布没有给该公司带来实际的经济利益和网页流量的增长,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且该公司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下架其涉案产品并关停其公司网站,符合“首违不罚”政策清单所列的情形。
执法人员考虑企业初创时的艰难探索,疫情之下的步履维艰,一旦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信息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对企业的后续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作为一家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该公司专业从事石粉、石渣、石材废料的回收利用,该局结合“首违不罚”清单要求,决定对该企业免于处罚,要求企业从中吸取教训,在履行好社会责任的同时,谨守法律底线。
“首违不罚”制度是县市场监管局在管活企业主体中的一个生动样板,是该局在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执法监管最有效县的一项具体行动,是转变执法理念的有益探索。“一张清单”,为初犯且有活力的企业兜底;“一次机会”,免除企业发展中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