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23日召开的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八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省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陈广胜表示,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情况,经专家组评估论证,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将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应急响应级别下调后,省政府授权各设区市政府作为三级响应防控措施的实施主体,将由各地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工作举措,在切实防止疫情反弹的前提下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