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清廉杭州建设的重要一年。过去一年,杭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硕果累累,会上公布了2019年杭州市纪检监察工作大数据,我们一起通过几个关键词了解一下。
一、两个维护
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7件,处分32人。
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动态评估工作,着力掌握“树木”和“森林”情况。
深化主体责任报告评议,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抽查,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全市共对5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处理64人。
二、专项整治
根据主题教育工作部署,牵头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会同15家职能部门,确定23个集中整治项目,建立专班,狠抓落实。
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起,处理22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64起,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1人、组织处理394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
开展违规享受集体所有土地征迁安置政策专项治理,全市共核查发现3040人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2638人,合计退缴安置房7800余平方米,退缴或补交各类违规款项2.48亿元。
深化违规借贷和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全市共纠正违规违纪问题21个、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12人。
查处教育、医疗、环保、水利等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共处理党员干部12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7人。
三、纠治“四风”
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4起,问责处理27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88人,市本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7起。
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自查自纠,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进一步摸清了底数,督促整改了一批问题。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文山会海等“六大顽疾”,在全市设立8个减负监测点,强化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并查纠问题。
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93起,处理26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5人,市本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起。持续深化“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全市共查处“三不”典型问题827起,处理党员干部110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2人。
注重建章立制,督促13个职能部门梳理、规范作风建设相关制度,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履行监督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9966件,同比上升11.7%;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123人次,同比上升20.2%,其中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73.6%、16.8%、4.5%和5.1%。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市纪委市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899人次。
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开展“及时澄清问题、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工作,全市共为136名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果。制定村级“三小”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小型工程建设、小额资金使用的监管,深化清廉乡村建设。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开展4轮对21家单位的巡察,发现问题562个,提出意见建议92条,移交问题线索51个。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24家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访检查。积极探索巡察方式方法创新,构建上下联动巡察工作格局,市本级对桐庐县公安局、建德市高铁新区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区县(市)共巡察217家所辖单位和726个行政村(社区),发现问题23339个,移交问题线索543个。
五、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举控告4419件次,立案2616件,党纪政务处分2475人,其中厅局级干部9人、县处级160人、乡科级194人,移送司法机关129人。
通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4亿元。
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2013年1月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起,处理5人。
加强追逃防逃追赃工作,追回外逃人员4人,追回赃款1960万元,成功追回“百名红通人员”莫佩芬,实现“百名红通人员”清零目标。
2020年,杭州市纪检监察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纪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深化清廉杭州建设,在高水平推进具有杭州特点的大城市治理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做好“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发挥专责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三不”一体推进;深化上下联动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政治巡察向纵深发展;持续推进“三项改革”,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大力弘扬斗争精神,进一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