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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将新增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8000个“智安小区”
发布时间:2020-03-03 16:35:25 Tue  来源:杭州网

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本报记者专访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就《意见》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问:制定出台《意见》主要基于哪些方面考虑?

答:2019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抓基层、大抓基础”重要指示的政治高度,就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

为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总结固化近年来各地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和规范,更好地以排头兵的姿态,全面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有必要制定出台符合浙江实际的具体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派出所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副厅长金伯中主持起草修改,各地公安机关及基层所队和厅属警种部门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意见》第15条明确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落实、警种部门协同配合的责任体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各警种部门要坚持机关围着基层转,切实履行自身基础业务建设的主体责任,为派出所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服务和支撑,让派出所有更多的自主权。

省公安厅还将制定《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如今年全省要再确定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重点培育单位,明年继续以省两办名义通报表扬30个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全省“智安小区”2020年建成数要翻一番,总量达到8000个,2022年实现全覆盖;以“两队一室”为基本模式的派出所勤务运行机制今年要基本调整到位,每个县级公安机关要建成启用一个以上联勤警务站;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比例要逐步达到40%;结合全警大练兵活动,每年有计划选树一批标兵和能手等等。

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浙江省公安派出所工作一定能够率先实现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党委提出的工作目标,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作者:通讯员张先登 陈谊 记者李建刚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