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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讯 记者从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为保障小客车指标有效使用,经研究决定: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月29日到5月31日(含)之间的个人和单位小客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其他指标(含县市指标、阶梯指标),有效期将统一延长6个月。
(例: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0年3月5日的指标,有效期将延长至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