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于2月19日下午举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
就疫情之下,财政资金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邢自霞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疫情防控工作离不开财政资金的保障,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在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方面,浙江省都出台了哪些金融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有利于释放发挥政策效应。疫情发生后,省财政厅第一时间研究出台了一揽子财政金融政策,通过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让利和扩大融资渠道,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征信服务,并降低担保费等措施,大力支持金融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
主要有4方面内容:
一是“贴”,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二是“免”,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在省级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免除实体企业贷款利息。各级财政对免除企业三个月及以上贷款利息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励。省级财政根据各地奖励情况进行补助。
三是“补”,要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省再担保公司对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免收三个月再担保费,省财政给予专项补助。
四是“奖”,对扩大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有三方面内容。
对为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其中对承销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按两倍标准进行奖励。
对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且不需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金融机构,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至30万元奖励。
对使用央行支小再贷款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贴息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