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照片
2月14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第六批疫情防控价格违法案例。
案例1、2月5日,宁波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对余姚市天一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分别以2.20元/包(20只装)、0.70元/包(10只装)的价格购进一次性无菌医用口罩,后分别以10元/包、5元/包的价格对外出售。1月20日以后,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提高价格,在进价未变的情况下,将上述两种口罩以10元-25元/包的价格对外出售,其中进货价为2.20元/包(每包20只)售价为20元/包、25元/包;进货价为0.70元/包(每包10只)售价为10元/包。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现已被立案查处。
案例2、1月28日下午,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辖区建设路吴兴龙海百货超市进行检查。经查,该超市在1月21日、1月23日以进价分别为1元、2元、4元的价格,售价分别为3元、7元、20元的价格销售三款一次性口罩,另销售的某品牌N95口罩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及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现已被立案调查。
案例3、1月31日,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分局先后接到3起投诉举报,反映浙江自贸区衡滨商贸有限公司高价销售口罩。该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日野口罩”、“苏尔基口罩”售价均为500元/盒(50只装),进货价为49元/盒。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案例4、1月31日,东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东阳市方圆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巍山综合连锁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1月23日该药店从日用品店购进FACE MASK防尘口罩5盒,进价为7元/盒,当日以40元/盒价格对外销售。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现已被立案调查。
案例5、2月2日,鹿城市场监管局接到公安移交线索,称温州市鹿城区双屿吴青如食品店在网上高价销售口罩。经调查,当事人将进价4元/个的防尘口罩,在网上以8-12元/个的价格对外销售;将进价为15元/包(50只装)的一次性口罩分别以70元/ 包和60元/包的价格在网上销售。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现已被立案调查。
案例6、1月28日,根据举报,湖州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对禹越镇伟良副食店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店所有在售商品都未标明价格,同时,在进价不变的情况下,1月26日下午对三款在售禹越缘王牌大米(江苏苏中米业有限公司生产)进行了突然涨价,由原每包120元、110元、95元分别涨为160元、150元和145元,涨价幅度达到33.3%-52.6%。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现已被立案调查。
案例7、接举报,临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人民路农贸市场进行了依法检查。经查,农贸市场内当事人陈美芬经营的豆制品摊位所销售的油泡价格高达15元/斤。经当事人陈述,上述油泡为其制作放在摊位上进行销售的,平时售价为7元/斤。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同期农贸市场内其它豆制品摊位油泡售价为10元/斤。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案例8、接举报,丽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莲都区局对莲都区府前菜市场刘荣其猪肉店进行检查。经查,1月28日(正月初四)至1月31日(正月初七)期间,当事人无视市场监管部门禁止哄抬物价的公告精神,在猪肉购进价格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将瘦肉、五花肉、仔排等4个部位的生肉销售价格上调33.3至50%,有部分五花肉销售价格达到45元/斤,增幅60.7%。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现已被立案调查。
案例9、接举报,嘉兴市桐乡市市场监管局对桐乡市广福大药房进行了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店内销售松栢牌治咳川贝枇杷滴丸(60丸/瓶)、999牌医用退热贴(4袋/盒)、胃康灵胶囊(32粒/盒)、葵花牌小儿腹泻贴(2贴/盒)时,均未标明销售价格。该行为构成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已被立案查处,罚款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