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状况,现就对我市原“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在杭州无固定居所、无明确工作的人员加强劝返、暂缓来杭。
二、2月12日24时前,杭州市除省际、市际公路卡口和极个别区域外,取消市域范围内城市道路和普通国省道、区县(市)际所有检查卡点。
三、全市实行“物流一证通”。统一全市货运车辆通行证件,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在市域范围内实行高速公路出口单向查验,在车上人员测温或验证杭州健康码后快速放行。对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全国统一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一并执行,同时免收通行费。
四、全市实行“人员一码通”。“杭州健康码”分绿黄红三色进行分类管理。绿码者在全市域内亮码通行;黄码者要进行7天以内的集中或居家隔离,在连续申报健康打卡不超过7天正常后将转为绿码;红码者要实施14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在连续申报健康打卡14天正常后将转为绿码。各区县(市)不得以外地车牌、外地户籍为由一概拒绝人员、车辆入境。
五、社区、村庄、单位根据区县(市)风险评估等级实施分类管理。淳安可逐步恢复常态、本县常住人员可自由出入;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富阳、临安、建德继续保留封闭式管理、卡口单向测温,着重加强对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管理,本社区、村庄、单位人员凭绿码和有效证件正常出入;江干、余杭、桐庐继续保留封闭式从严管理,除进行常规测温外,确定重点区域实行每户家庭每天由一名家庭成员外出办事。实行封闭管理的社区、村庄,对非本社区、村庄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不得随意阻拦在杭州购房、租房的新杭州人凭绿码和有效证件出入所在的社区、村庄、单位。
六、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除经核实已解除隔离观察的人员外,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复工复岗的原租客,未返杭的一律通知其延迟返杭;已返杭的绿码者不受限制,黄码和红码者分别实施7天、14天的居家隔离,由属地政府监管。
七、鼓励空气流通的沿街商铺、便民摊点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方便居民生活。
其他未及事项仍执行杭州市防控疫情工作相关指令、杭州市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的公告、杭州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等有关规定。全市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城市运转工作,实现疫情防控总体战和阻击战“两战全胜”。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