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关心关爱,弘扬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守护百姓健康的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5日,高新区(滨江)党委组织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杭州高新区(滨江)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十二项举措》的通知。
激励关爱十二项举措
01
机关下沉力量与基层共同担责
第一时间已下沉737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实现了全区“一个小区一名机关干部、一个园区(楼宇)一名机关干部、一个工地一名机关干部”,与基层共同落实封闭管理“五登记五必查”;
在此基础上,全体下派干部应与所在点位基层干部共担防疫重担,接受社区的调配,当好战斗员、指导员,确保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简称“区指”)指令的严格执行,确保零漏管、零漏报,力保零输入感染;
如驻点区块未能落实好“区指”指令造成不良影响的,下派机关干部与所在点位基层干部共同承担责任,如出现下派机关干部存在未就地有效指导、发现问题指导无果未向区街指挥部及时汇报等情形的,依纪依规予以问责。
02
一线培养发现使用优秀同志
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干部,对表现突出、群众认可、做出较大贡献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已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优先晋升公务员职级,程序可以适当简化;
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由本单位党委(党组)出具鉴定,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进行专项考察复核确认后,在影响期内可平职重用,影响期满后可优先提拔;
对于表现优秀的社工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在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遴选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
表现优秀的非公职人员,予以表扬,表现鉴定放入人事档案;符合条件的,推荐见义勇为评定;
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的,或者在疫情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和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对在防疫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党员,严肃党纪政务处理。
03
支持一线工作人员履职行为
按照“区指”规定规范操作的,事后造成影响的,工作人员不承担责任;
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居家隔离不到位的,系我区干部的,予以组织处理,并一年内不予提拔使用;非我区干部的,通报干部所在单位。组织关系在我区的中共党员,由所在党组织按程序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关系不在我区的中共党员,通报其隶属党组织。非中共党员的,二年内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其他人员有不良表现的,通报其单位,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区指”纪检督查组开通电话87702094和wjkglad@163.com邮箱,接受问题反映。
04
积极保障一线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对于全天候参战一线防疫的医务工作人员,由所在社区结对服务其家庭,为其解决后顾之忧;
鼓励、保护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防控规定,对不服从防疫管控措施、无理谩骂工作人员等行为,公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必要措施;
因防疫工作受到不实投诉信访举报的,及时予以澄清,消除负面影响,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诬告陷害行为;
为了防止疫情蔓延,果断决策、及时处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一定失误的,予以容错免责。
05
关心保障一线人员安全健康
加强疫情防护意识和技能培训辅导,区委组织部、社发局、属地街道牵头,“区指”安排专业人员网络讲授;
加强物资筹措和调配,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一线;严查克扣防护用品情况;
动员更多两新企业尤其有物资保障信息、有渠道优势的,帮助筹措防疫物资;动员更多党员、志愿者支持疫情防控一线;
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纳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逆行无忧”专项保险计划;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诊治医院、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参照援派挂职干部人才标准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区社发局牵头落实。
开通24小时心理服务热线4001141010、13386508065,帮助减压释负。
06
反对形式主义,为基层真正减负
各类报表由“区指”统筹优化、一个口子下达与统计,保证一线工作人员集中精力防控疫情;
最大限度的减少会议,不必要的会议一律不开,必须开的会议优先视频会议;
各机关部门要发挥“中心厨房”作用,提供专业指导和标准样本,为一线做好支撑;
扎实做好就餐、御寒、值夜、交通等联防联控后勤保障。
“区指”纪检督察组同步开通举报电话87702094和wjkglad@163.com邮箱,接受问题反映,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07
倾斜职称评聘、考核奖励
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经核准可提前一年破格申报相应高级职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时给予倾斜照顾,可适当放宽原岗位聘任年限条件,经备案认定可提前一年破格晋升,对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允许越级晋升。所在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可先行聘任再逐步消化。期间,因抗击肺炎未如期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经核准可不再提供相应继续教育证明;
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一线医护的工作人员,区、街从事一线疫情防控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按实际参加一线防控人员总数的30%核增202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
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可及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奖励比例可不受限制;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公殉职、牺牲的党员,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及时按程序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
08
统筹安排轮休调休补休
未被统一抽调的机关干部、国企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到,在不影响履行本职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接受社区党委调配,参与到疫情联防联控中;
在不影响正常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实行轮班轮岗,保证一线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强制休息;
疫情结束后,可由各单位分批安排工会疗休养,组织安排补休(对在定点诊治医院、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可安排不少于15天的休假),休假时间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各单位可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体检项目。
09
划拨支持疫情防控专项党费
下拨党费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购买疫情防控有关物资,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
在已紧急下拨上级补助党费与区管党费81.44万元和物资的基础上,继续安排一定党费支持防疫一线,继续采购基层有需要、专业部门认为有必要的物资。
10
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政策
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省、市对医务工作者等一线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内,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每人每天300元临时性工作补助;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由所在单位给予每人每天200元临时性工作补助。在应急响应期内,出现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值班情况的,由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加班值班各类补助发放;
对确实发生误餐的还可给予不超过100元/天的伙食补助;
对在定点诊治医院、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由区社发局及派出单位对其家属给予一次性慰问金;
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等,可一次性核增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同时,综合考虑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参加一线防控人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区财政局会同人社局结合实际另行研究确定补助政策。
11
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
及时总结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心天使妈妈团”等先进事迹,区委宣传部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加大典型选树、表彰力度,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及时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12
设立关心关爱基金
建立常态关心关爱机制,保障因公牺牲、因公丧失劳动能力的执行公务人员的后顾之忧,具体细则由区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区慈善总会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