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十项从严”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从严限制居民出门
倡议“全民不出门”,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隔两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余人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外出。
2从严路面管控
对道路行人、车辆随机开展身份核查,拒不听从劝阻的,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
3从严社区(小区)进出管理
所有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小区居民一律测体温,凭身份证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4从严落实报告制度
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杭州市外返回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
5从严落实公共场所管控
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6从严管控集聚性活动
严禁全区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对参与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7从严落实出租户(房东)主体责任
出租户(房东)必须做好外地承租人的劝阻工作,明确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对存在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出租户(房东)责任。
8从严企业开(复)工管理
严禁企业在2月9日24时之前开(复)工,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不得开(复)工。如企业违规提前开(复)工的,将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9从严做好居家医学观察点管控
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违反管控规定,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10从严执纪执法
全区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管控居民不出门、不串门、不集聚。凡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从严处理。
江干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