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三不四严五必查”管控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民不出门
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余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
二、小区不开放
开放式小区临时采取封闭措施,与封闭小区(含酒店式公寓)都实行一门进出封闭管理。
三、人员不聚集
居民一律不串门,公共活动场所不得集聚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劝导驱赶,外出必须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
四、严格社区备案
“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备案,镇街、村(社区)要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和监督落实。
五、严格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承担一切防控不力主体责任。落实出租房(网约房)管理主体责任,做好外地未返回人员的劝阻工作,明确告知近期不要返回。所有出租房(网约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缓出租业务,已出租的出租房(网约房)内发生疫情,一律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六、严格关闭管控
对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凡发现不配合居家隔离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配送安全。
七、严格守纪执行
各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律严格执行,率先垂范,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按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众。第一时间发现并向所在社区报告疑似发热症状人员,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按公安部门“十个一律”处罚。
八、企业必查
2月9日24时前除经批准同意的保障城市运营、疫情防控、群众生活等需要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不得开(复)工,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九、户户必查
辖区内所有住户及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严格执行整户所有密切人员集中隔离。
十、人员必查
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村(小区),本村(小区)人员未经体温检测不得进入。
十一、车辆必查
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小区车辆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检测。
十二、返回必查
所有返程人员返程前须提前一天向村(社区)电话报备,经村(社区)同意后方可返程;返程后,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自觉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
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