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日前,经过前期推荐、提升、申报、初审等准备工作,全市共有173个住宅小区进入我市2019年度“美好家园”建设试点候选小区行列。
物业小区既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基本场所,也是城市管理和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提升。去年8月,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并明确提出以“美好家园”为创建目标,打造出一批体现杭州优秀物业综合管理水平,具备和谐美好生活环境的品质住宅小区。
去年下半年以来,杭州市研究制定了2019年度“美好家园”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验收标准,下发了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全市“美好家园”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议。通过“美好家园”建设试点工作,力争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小区治理和物业管理问题,推动“试点推广、典型引领”,形成各地争创、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根据工作方案明确, 2019年杭州市各区、县(市)分别建设3—10个住宅小区“美好家园”,范围涵盖全市城镇住宅小区,并按照商品房小区、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三种类型实施。
该项工作启动以来,杭州各区、县(市)政府、钱塘新区管委会积极行动,通过社区、街道推荐,居民业主参与,在各自辖区内大力推进建设试点相关工作。杭州市物业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地提升申报的基础上,进行了初步审核。据统计,杭州各区、县(市)政府、钱塘新区管委会共计申报173个住宅小区作为2019年度“美好家园”建设试点候选小区,其中商品房小区86个,老旧小区47个,安置房小区40个。
接下来,杭州市物业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市区两级房管、民政、城管、公安、市场监管、司法、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组建七个“美好家园”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组,对候选小区进行实地验收和择优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