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混乱、电梯使用异常……日前,上城一小区因为前物业公司强行退出服务导致“一团乱”,居民为此叫苦不迭。无奈之下,业委会主任敲响了上城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大门寻求帮助。
原来,该小区的前物业公司在公示期未满且未将所有工作手续移交的情况下,已强行退出了该小区服务一月有余。预收的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物业管理用房清单和款项等都未移交;电梯维保公司合同到期,电梯存在异常已久未按文件进行整改维修;小区产生的一些费用未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小区内停车混乱……大大小小的事情都严重影响了业主们的正常生活,并且多次联系前物业解决均没有结果。
调解员在听完业委会主任的陈述后,立即与该小区所属的街道、社区,以及前物业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不厌其烦沟通、挖掘纠纷焦点、明确调解方向,在掌握详细情况后提出了最终调解方案。于此同时,考虑到楼宇业态特殊性、部分业主利益受损、影响物业区域内的生活和谐及社会稳定等因素,还联合多部门进行调解,来自上城区住房建设保障局物业科、近江某社区主任、小区业委会人员、前物业公司负责人共同参加了最终调解会。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通过背靠背、面对面,共同联合等调解方式,积极进行法律宣教、利弊分析,向前物业公司明确《浙江省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办法》规定: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应于拟解除合同前90日书面告知对方,并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
最终,多方沟通达成共识:由该小区业委会寻找第三方单位对电梯进行检测后聘请电梯维保公司;前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用房清单、退出时所需移交的管理资料等在一个月内移交给到小区业委会;前物业公司将预收的物业管理费、停车费在一周内到小区进行现场办理退费给到业主,业委会协助公告业主;业委会公告该小区业主关于拖欠前物业公司物业费的业主在一周内到现场缴清欠费,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现在,小区已经恢复了正常和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