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 - > - 杭网原创 - > - 原创新闻
这个全国首创的地方法规明年一月起在浙江实施 农村污水治理有了新规范
发布时间:2019-12-25 18:52:44 Wed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这样清澈的水已经符合排放标准,可以直接排入茶园路边的小溪里了。”12月25日一大早,在西湖区转塘街道上城埭村的一处污水处理设施边,省市住建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与当地镇村干部一起热烈地讨论了起来。

据悉,该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污水可达60吨。“在正式投入使用前,我们经过了4个月连续出水检测,均达到了省标二级排放标准。”现场,上城埭村工作人员介绍道。

上城埭村污水处理设施

像这样的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上城埭村总共还有四处,总日处理量可达300吨/天,受益农户375户,受益人口1920人。

除了实地考察各类污水处理设施,与会代表还把今天的《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杭州市主题宣传带进了普通农户家中,并向参与活动的群众展示当地污水处理设施。

全国首部农村污水处理地方性法规有什么不同?

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 2003年开始,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都已陆续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省各级财政每年投入设施运行维护的资金达近7亿元,由于农村地域处理标准等诸多方面差异很大,急需相应的法律制度加以规范。

此次即将施行的《条例》是我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理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于今年9月27日经浙江省人大审议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对农村生活污水与处理设施的范围、政府部门的建设与监管职责、运行维护单位的行为规范及其与设施使用人的职责边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作了明确规定,填补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的法律空白,标志着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步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连着千家万户,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杭州市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呼吁,为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更需多方共同参与,此次出台《条例》中规定,村民应当在农房建设时,同步建成化粪池、隔油池等户内处理设施,并对这部分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村民也有权举报有意破坏设施的个人或单位。

《条例》的出台,对于保障和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省会杭州又有哪些不一样的成绩?

而作为省会城市的杭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荣获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优秀市。

数据显示,目前为止,杭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共有9017个。由于杭州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起步较早,存在缺乏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及污水排放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导致部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从2018年起,杭州市委托浙江工业大学进行专题调研全面普查显示,全市131个乡镇街道1722个行政村建有设施8869个(不含钱塘新区),经过全面体检,共有6631个需提升改造,并纳入三年改造计划。

此外,杭州率先分区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专项规划,出台《杭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和《杭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技术指南》,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性提升改造。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作作为2019年杭州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全年已完成提升改造设施3098个,覆盖730个行政村,受益人口达56.6万人。

到明年,杭州市将全部完成所有区县的设施提升改造任务,在此基础上,日处理规模30吨以上的设施全部实现标准化运维管理。

作者:记者 方建飞 通讯员 杭建宣  编辑:徐洁
12月25日一大早,在西湖区转塘街道上城埭村的一处污水处理设施边,省市住建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与当地镇村干部一起热烈地讨论了起来。除了实地考察各类污水处理设施,与会代表还把今天的《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杭州市主题宣传带进了普通农户家中,并向参与活动的群众展示当地污水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