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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墙内“善文化”锻造新生 公安部为浙江这个监所点赞
发布时间:2019-11-08 10:48:30 Fri  来源:杭州网

2003年6月8日,星期天,午夜两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看守所。上夜班的所长林国忠精神抖擞、警容严整地出现在监区。监房的在押人员都睡着了,长长的监廊空荡荡的,静得只听见他自己的脚步声。

十多个监室,数百名在押人员,一群极其特殊的“人”,抢劫、杀人、强奸、诈骗、贩毒无所不有。自杀、自残、脱逃、暴狱的危险时刻存在。

怎么才能实现依法监管,让这些“灰色人员”在高墙内得到切实改造?

林国忠苦苦思索,一个班巡下来,竟走了漫长的12公里。

相较过去“一看二守三送走”,林国忠和他的战友们觉得,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做,要让监所成为一家特殊学校,让里面的人有所收获,有所提高。

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完善,舟山公安各级监管部门在不断加强安全管理的基础上,重视落实“以人为本”“文明管理”方针,创新摸索对被监管人员的教育感化工作。

2017年4月17日,连续23年监所安全无事故的定海看守所,被公安部发文命名为“全国一级看守所”。

从14年前,林国忠向被监管人员发放意见书,收集管教执法情况,梳理汇总被监管人员应享有政治权、诉讼权、检举权、健康权、学习权、休息权等各项合法权利,装订成册全员发放,到如今开设“国学劝善”“心理辅善”“法律释善”大讲堂,打造视频会见平台,绿色就医通道,深化“以善化人,润物无声”的日常监管工作。

在一批批监管民警探索传承下,舟山公安监管部门率先搭建起“扬善、劝善、向善、从善”的“善文化”体系,把以“善文化”为核心的监管文化,作为推动监管工作发展的新引擎,全面融入法治文明监所创建、在押人员教育转化、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全过程,助力全市监所持续安全无事故,得到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有关领导高度肯定。

“感谢看守所,使我能活到现在。”2017年2月,被执行死刑的方某某在最后陈述中,说了这样一句话。2015年,“舟山渔船5死杀人案”震惊全国。嫌犯方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入所第二天,拒不服从管理的老方就给妻子写遗书,要死在这里。

普陀看守所立即启动“重塑矫正工作法”,充分运用“善文化”理念,在法律宣讲、心理辅善等方面下功夫。所长刘前找老方谈心,免费为他备了衣物、鞋子等生活用品。“男人要有担当,你死了,老婆儿子现在寄人篱下,今后怎么安置,你考虑过吗?”老方没吭声,身子却慢慢坐正了。

为打开牢老方心结,监所破例,为他在监室过了人生中最后一个生日。老方妻子送来小蛋糕,看着监控影像中,刘前亲手递到老方面前。“生日快乐!你在这里表现好,也是给家人安慰。”老方彻底悔悟,眼泪止不住地淌下来。

2015年2月,船厂工人张兰(化名)因讨要工资无果,爬上船厂龙门吊机闹事长达五个半小时,被以扰乱单位秩序拘留。张兰无视监规,情绪激动。监管民警了解情况后,针对女性拘留人员的心理特点,经常和张兰谈心,专门找来因讨薪攀高摔伤的录像给她观看,告诉她一旦发生意外将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幸的后果,还主动帮助了解讨薪最新动向,让张兰倍受感动。

为充分发挥“善文化”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调和感化作用,近年来,舟山公安监管部门建立起“管教民警化解常态矛盾、拘留所长化解突出矛盾、专家团队化解焦点矛盾”三级矛盾化解机制。根据矛盾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和化解难度,精准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打造“海上枫桥”监所品牌,提升化解成功率。今年以来,全市监管场所已成功化解社会矛盾350余起。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善文化”监管工作受到被监管人员的普遍好评。15岁的在押人员小海(化名)在日记中写道:因为我犯的错误,让父母操碎了心,愁白了头,我真是不孝极了。“改过即为善”,以后我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回他们的好儿子!“看着这些孩子迷途知返,我感觉自己也做了一件善事。”老共产党员、全国监管系统先进个人、普陀看守所监管民警陈伟芳说。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善文化”精髓在影响被监管人员的同时也渗透进民警的日常管理,促使民警从“被动”接受,到“主动”作为的热情转变。根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探讨运用更灵活有效的监管教育方法,舟山公安监管队伍提振精气神,卯足新干劲,为护航祖国平安踏上

作者:记者李建刚 通讯员支奕  编辑:陈焕
2017年4月17日,连续23年监所安全无事故的定海看守所,被公安部发文命名为“全国一级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