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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碰瓷”戏精凭腿上小“鼓包”月入万余元 终落网
发布时间:2019-11-06 10:47:27 Wed  来源:杭州网

日常生活中的“碰瓷”司空见惯,案小,但犹如口吞苍蝇的恶心。秉持“破小案就是保民生”的理念,以“小案”的侦破赢得民心,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这样的杭州公安值得点赞。

“我可能遇到碰瓷了。”

2019年10月23日晚上,大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史先生报案称,当日18时50分许,其驾驶白色雪佛兰迈锐宝轿车途径香苑路与霞湾巷交叉口往左转时,与一名步行的陌生男子发生交通事故,两人最终以200元“私了”。而后史先生回想当时情况,觉得陌生男子的行为非常刻意、不合常理。

怀疑自己被“碰瓷”诈骗的史先生来到大关派出所求助,当日值班所领导在派出所接警大厅接待了史先生,详细询问了事情的全过程。对于史先生表达的疑惑,民警敏锐地觉察到这很有可能是一个碰瓷的老套路。

办案民警:“根据史先生的描述,我们发现对方的行为具有明显的碰瓷的特点,比如其描述自己的伤情有从重到轻的反复、收款时使用支付宝商家收款码、得手后迅速离开等等。”

狡猾的狐狸露马脚

根据这些疑点,大关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受理案件,同时调度视侦队员调取“事故”第一现场的监控录像。

获取“碰撞”现场的监控录像之后,民警通过反复查看发现嫌疑人有“碰瓷”诈骗的重大嫌疑,立刻依托分局猎豹特侦组的快速反应机制,迅速通过视频追踪锁定嫌疑人,后通过不间断在嫌疑人落脚点附近守候,于案发后48小时内将嫌疑人李某抓获。

死扛不认账

嫌疑人李某被抓获后,向办案民警展示自己右脚膝盖处一处疑似“鼓包”的伤痕,一口咬定自己是在打电话的过程中被史先生驾车撞伤,拒不交代自己有诈骗的涉案事实。

依照现有证据,不仅受害人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嫌疑人也会趁机逃脱法律的惩处。一时间,案件侦破陷入僵局。

两月碰瓷入账两万余元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李某在“被撞”当日的通话记录与其自述的因打电话没有注意到车辆的辩解完全不一致。

在当日“事故”发生的时段内,李某并没有跟任何人打电话。

此外,民警还发现李某在支付宝账户中创建了一个收款商家号,经仔细对照,发现该收款商家号跟一般的收款商家有三点重大区别:收款时间均集中在傍晚19时左右、不是每日均有入账、有入账的日期也通常仅限于一笔交易,民警大胆假设李某手机支付宝中所有的付款方均有可能是被“碰瓷”的受害人。

经初步统计,李某仅2019年9月份和10月份就有约两万余元疑似敲诈的赃款入账。

民警一鼓作气,联系到10月下旬曾向嫌疑人李某转账的郑先生,郑先生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并赔偿的陈述与前一位受害人史先生的陈述几乎一致,两人对于李某受伤的部位及伤势的描述也一致。

经过辨认,郑先生明确地辨认出李某就是当日被其“撞伤”的陌生男子。之后民警调取了郑先生提供的“事故”地点的监控录像,发现李某以几乎一模一样的方式被郑先生的车“撞到”。

最终,李某因“碰瓷”诈骗200元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乘胜追击,一查到底

在办案民警看来,嫌疑人被行政拘留不是案件办理的终点,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陆续找到了十余名受害者,他们均被李某以相同方式诈骗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

在询问中民警发现,这些受害人大多对自己因疏忽大意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毫不怀疑,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觉得赔点钱“省事”,而这恰好助长了李某的气焰。

初步计算,李某仅在2019年9月、10月这两个月期间,通过“碰瓷”方式诈骗所得共计约20000余元。

2019年11月2日,公安机关依法将行政拘留期满的嫌疑人李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从“零口供”行政拘留到“零口供”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又向前跨进了一步,随着案件的继续侦办和证据的不断补强,体现了大关派出所一贯以来“破小案”就是抓主业的理念,通过资源共用、通力协作,进一步彰显了派出所专业高效的业务能力水平。

民警提醒:

遇到事故多留心眼,镇定应对理智协商;察觉可疑及时报警,维护权益别嫌麻烦。

作者:记者 李建刚通讯员 朱权超许方倩   编辑:徐洁
初步计算,李某仅在2019年9月、10月这两个月期间,通过“碰瓷”方式诈骗所得共计约20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