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干区城管局在燃气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店家存在卧倒媒体瓶、加热燃气瓶、一瓶连接多个灶具等现象,有一家餐饮企业还因为将煤气瓶卧倒使用而被罚款1300元。
当天,江干区闸弄口中队执法队员对餐饮企业进行检查时,在天运路一家餐饮店厨房内发现一个倒卧的液化气钢瓶连着煤气灶,煤气灶上炉火鼎旺,而液化气钢瓶离它仅有1米左右,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
经询问,该店店主表示这一瓶燃气已经快使用完了,想着倒卧可以使瓶底气体充分燃烧,所以就将它倒卧在地上,这样就能省点钱。看到很多都人是这样在使用燃气瓶的,并不知道将燃气瓶倒卧使用是违法的,也不知道倒卧燃气瓶会存在安全隐患。
城管队员表示,煤气瓶快用完时,把它倒下来放,又能坚持用一段时间,这一行为看似节约,把瓶内残液充分用完,实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行为。因为这样做很容易使尚未完全气化的燃气残液流出减压阀,进入软管后迅速膨胀,从而撑破软管,造成严重的泄露,如果再遇到明火,就很容易造成爆炸。
最终,该店家因涉嫌违反《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漆色,被立案查处,并接受了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4月份,我们也发现了一家餐饮企业存在这种做法,并作出处罚,主要还是以劝导为主,因为很多商家其实意识还不是很强。”执法队员表示。
江干区城管局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瓶装液化气瓶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并远离热源,以免气瓶过热引起瓶内压力升高。更不要倒卧使用气瓶,也不要用明火、蒸汽、开水或其他热源直接加热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