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推出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群体增收实施意见》是在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政策上的延伸和补充,也就是说,农村和城市低收入人群均可享受新政。除了覆盖人群的扩大,此次推出的新政还有哪些亮点?一起来看下。
整合政策有新内涵,实现“协同增收”
聚焦“城市低收入群体”,各部门对分散的现行政策和做法进行整合,结合困难程度(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边家庭)进行分类救助。
如市住保房管局提出的低保家庭、低边家庭相应给予实物配租、货币补贴、租金减免3种形式保障。市医疗保障局提出的对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家庭、低边家庭的住院合规费用分别按全额、70%、60%进行救助。市总工会提出的从助学、助能、助志、助业等各方面帮助城市低收入群体缓解和摆脱生活困境,做好对困难职工、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救助,做细做实“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帮扶救助项目。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的“支持城市低收入群体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市残联提出的“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职业培训、按比例就业、辅助性就业、电商文创就业创业、自主创业等各项补贴制度”等,进一步丰富了政策内容、项目。
投入保障有新举措,实现“服务增收”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从资金投入、经办能力、购买服务等方面来加强城市低收入群体增收措施。
如“可以将民生保障中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办,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按照低收入对象人数,结合当地城市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实际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基本需求,健全相关政策机制,由属地区(县、市)、街道(乡镇)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确定内容和范围,增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力量。街道(乡镇)要落实“一户一策”,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在民生保障中的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等,市、区、镇街各级均加大了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