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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商业综合体垃圾分类情况如何?市城管局突击检查外婆家、海底捞
发布时间:2019-10-23 17:15:45 Wed  来源:杭州网

今天(10月23日)下午,杭州市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一队来到拱墅区上塘路水晶城购物中心,突击检查这里的垃圾分类情况,队员走进商城垃圾分类集置中心、外婆家、海底捞一探究竟。

第一站:上塘路水晶购物城垃圾清运集置点

城管队员首先打开一个绿色垃圾桶,发现易腐垃圾桶里有一个纸杯,属于其他垃圾,其余易腐垃圾桶里基本都是剩饭剩菜,商场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商城里拉到这里的垃圾都会进行二次分拣,这个纸杯应该是顾客经过这里时随手扔的,会派人再次分拣。城管队员开具整改书后表示,三天后,将再来复查,如果情况没有好转,会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垃圾清运集置点旁边还有一个大件垃圾堆放点,是固定的,里面堆放着很多大件垃圾,比如大块的木板、室内装饰物等,这一做法得到了城管队员的肯定。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一队环卫中队副中队长郝明兵表示,按照今年8月15日颁布实施的新版《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大的商业综合体都要设置临时大件垃圾堆放点,水晶城设置的固定堆放点周围用白色的塑料布包裹着,与周边环境隔开,这一点做的还不错。

现场,水晶城相关负责人还提出商城在垃圾清运过程中遇到的麻烦。他说,垃圾直运车来收集垃圾时,经常会把这里的垃圾桶弄破,已经换了好几批了,原因是垃圾桶和直运车的设置不太配套,希望能帮忙解决。对此,城管队员回应,将联系相关生产厂家进行协调,看看能否在车子和垃圾桶的设计上有所改进。

总的来说,这里的垃圾分类设施到位,分类质量不错。

第二站:外婆家

在饭店的后厨,城管队员们打开易腐垃圾桶,并没有发现其他垃圾,墙上还对应地贴着垃圾分类指示牌,分类情况较好。

但是有个灰色的其他垃圾桶,上面却贴着“可回收物”标识,显然不对,城管队员进行指导,要求其三天内整改。

第三站:海底捞

这里同样存在标识问题,杭州市新版《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餐厨垃圾改名为易腐垃圾,这里的垃圾桶名称未及时更换。

不过,这里的垃圾分类在减量化上做法值得表扬。在后厨,有一个沥水桶,易腐垃圾经过沥水后再放入易腐垃圾桶,垃圾减量化做的比较好。

第四站:商场公共区域

这里的果壳箱被贴上了“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标识,但是里面的垃圾仍然存在混放情况,水晶城工程部几经理杨根介绍,商城人流量大,不是每位市民都能做到正确分类,因此商城会将这些垃圾桶统一送到垃圾清运集置点,再进行二次分拣。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一队环卫中队中队长樊建表示,从今天的检查情况来看,水晶城的垃圾分类做的还不错。在原先的检查中,主要存在基础设施不全,管理人分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制度还没不完善等问题,现在随着媒体宣传、日程执法等工作的开展,很多企业都开始重视起垃圾分类,有的还专门设置专管员,把这个纳入公司内部考核,这一点做得不错。现在的问题主要存在于标识等一些细节上。

记者了解到,近期,他们将重点对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综合体、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场所的分类情况进行检查,绝不让公共机构、公共场所成为垃圾分类的薄弱环节。

通过检查,督促各企业、单位进一步落实、发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施管理责任人制度,规范分类设置,让垃圾分类成为广大市民不分场景、自觉的行动。在凝聚全社会力量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争创全国样板的进程中,一个都不能少。

检查内容:垃圾分类负责人,告知检查事项;检查垃圾收运集置点;检查垃圾收集点;检查办公室、卫生间、食堂等重点环节的垃圾分类情况。

重点举措:针对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将其它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违法收集和运输生活垃圾、违法处置生活垃圾等行为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时整改的,将由属地城管部门进行查处。

自8月15日《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改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城管部门累计办理垃圾分类案件2000余件(其中单位460余件、个人1500余件),罚款43万余元。

作者:见习记者 陈培 通讯员 史达  编辑:徐洁
今天(10月23日)下午,杭州市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一队来到拱墅区上塘路水晶城购物中心,突击检查这里的垃圾分类情况,队员走进商城垃圾分类集置中心、外婆家、海底捞一探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