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酒驾入刑后,很多人对酒后不能开车有了深刻的认识,尤其是那些翻过车的驾驶员,更是“吃一堑长一智”。但总有一些“不长记性”的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前不久,萧山交警在酒驾专项整治中就查获一名无证醉驾男子。令交警吃惊的是,该男子已经是第五次醉驾被查获,真是屡次醉驾终不悔。
右转有猫腻
近日,萧山交警大队市北执勤中队警力在萧山建设四路耕文路口执勤,对酒驾开展整治。
20时47分许,一辆浙A号牌的小型轿车沿萧山区建设四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设卡点附近处时突然右转,试图绕开设卡点。执勤交警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迅速上前将其拦截。驾驶员是一名男子,交警立即责令其熄火并下车配合作进一步检查。
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已达醉酒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民警查询其身份信息时,民警发现该男子驾驶证被吊销,属无证驾驶。
随后,交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并传唤至中队接受调查。
还是侥幸心理在作怪
经调查,驾驶员余某,36岁,杭州人。
据余某交待,当天晚上,他与朋友几人在新农都附近一饭馆吃饭。期间喝了二两半左右的白酒。吃完饭后,准备带朋友回公司,因公司离吃饭的地方比较近,余某便着侥幸心理驱车上路。不料车子才刚开出没多久,就被交警查了个正着。
经鉴定,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94.9mg/100ml,属醉酒驾驶。
9年上演“五进宫”……
随着调查的深入,交警发现,余某竟是个醉驾“惯犯”。
2010年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13年因危险驾驶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处罚金3000元;2014年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二十日,罚金4000元;2015年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二十日,罚金6000元。按理说,多次被处罚,余某因吸取教训,自觉遵纪守法,不再重犯,但即便如此,不长记性的他还在这根“酒驾弦”上栽了跟头。
最终,袁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而加上此次醉驾被拘役,这短短9年间,余某已经是“五进宫”了。
交警提醒:
酒驾是对自身生命的漠视,更是对他人生命的蔑视。酒驾处罚重,醉驾处罚更严重,不要再拿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酒后驾车,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保险不会赔偿,驾驶人还要负全责,一旦造成人员伤亡更是有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