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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回老家 结婚七年了总觉得丈夫有事瞒着她……
发布时间:2019-09-06 18:11:16 Fri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田一(化名)跟丈夫何二(化名)结婚有七个年头了,2013年5月登记,育有两子,两人一起在北京打工,日子过得也算美满幸福。没成想今年6月份,丈夫何二被公安带走了。走的时候,公安喊的还是一个陌生名字——余三(化名),同床共枕7年的丈夫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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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还要追溯到2007年,当时才20出头的的余三和其师傅王四是杭州某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作业员。

王四因为缺钱动了邪念,拉着余三一起打起了公司热电偶的主意。因为热电偶内含白金金属丝,一根单价能卖到3万余元。

2007年到2008年,余三伙同王四共盗窃公司热电偶10根,共计人民币346120元,并取出其中的金属丝,销赃给他人牟利。

事情很快败露,王四与2008年2月被抓获,并于同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而余三逃了,被公安机关列为在逃犯人。

余三逃了之后,深知还被公安盯着,需要一个新的身份来掩饰。

一次,余三在他的老乡何二家中吃饭的过程中发现了偶然发现了何二留在桌上的报到证,心生一计,趁着无人注意,将其顺走。在2009年时,凭借该报到证前往户籍所在地登记户口侥幸成功。

就这样,余三成了“何二”,一变就变了10个年头。

在2013年的时候,余三结婚了,没过几年,两个孩子也都出生了。

日子虽然看起来美满了,但余三心里还是害怕,不敢跟妻子坦白,不敢回家过年,不敢出现在“以前真正的余三”的生活圈中……

自2008年盗窃案勘破以来,余三就成了在逃犯人,全国通缉。依靠着人脸识别技术的更新发展,山西公安于2019年6月在北京将余三抓获。

同年9月5日,杭经开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余三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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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余三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自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判决如下:被告人余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责令被告人余三退赔被害单位杭州某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作者:记者 许佳炜 通讯员 经开法  编辑:陈焕
田一(化名)跟丈夫何二(化名)结婚有七个年头了,13年5月登记,育有两子,两人一起在北京打工,日子过得也算美满幸福。没成想今年6月份,丈夫何二被公安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