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60岁的姜某是一名在杭州打工的保姆,2018年10月的一天,她来到雇主家附近的超市购物。看着柜台里油光光的麻球,姜某闻着香气忽然起了贪小便宜的念头,偷偷掖着价值15元的麻球,却不料都被监控拍了下来……
偷15元的麻球,被罚款1万元
姜某原想着在其他商品结账时顺带着藏了过去,没想到这一切都被超市的监控拍了下来,正当姜某准备离开时,自称超市防损员的徐某叫住了她。姜某马上意识到事情败露,慌乱之下只能跟着徐某走进了超市的保卫部。
看着保卫部里的监控画面,姜某先是辩解其因为一时大意漏付了钱,再三追问下,才不得不承认是自己起了贪念,想要浑水摸鱼顺走麻球。
本以为事情很快就能解决,没想到徐某指着监控画面说:“我们翻看了之前的监控,发现你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了,偷的东西前前后后加起来将近1400元,现在给你两个选择,要么按照超市的规定,以盗窃财物的20倍,也就是28000元赔偿;要么报警,让你的雇主到派出所领人。”说完向旁边的另一位防损员叶某使了个眼色,叶某马上接话道:“说吧,想公了还是私了。”
想到自己一旦被送进派出所,保姆的这份工作就不保了,姜某无奈选择了私了,经过苦苦哀求,最终在叶某的陪同下,前往就近的银行取了1万元现金作为赔偿。
越想越心疼保姆选择报案 超市两员工被判刑
回到家后的姜某越想越心疼,那些可都是自己辛苦攒下的血汗钱啊!于是她心一横,来到下城朝晖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联系了超市,找到了徐某、叶某两人接受调查,两人很快承认了犯罪事实。在徐某的支使下,叶某将500元用于赔偿超市,8000元给了徐某,自己留了1500元。
两人利用超市防损员工作之便,看准盗窃者被抓现行后碍于名誉不想声张的心理,以报警作威胁,迫使盗窃者破财消灾,进而从中获利。
下城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人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叶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
保姆姜某因一时贪念,被勒索1万元,用“因小失大”四个字形容再合适不过。生活中诱惑很多,“小便宜”很多,但是都暗中标好了价码,任何时候都要记得“勿以恶小而为之”。
小偷小摸是道德瑕疵,次数多了可就是犯罪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如果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就属于“多次盗窃”,可能涉嫌盗窃罪。
徐某和叶某两位超市防损员利用职务之便,抓住盗窃者怕见光的心理,大肆敲诈勒索,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三个人都因为贪念,受到了教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