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车还在,油没了?油加满,车没了?车有,油有,却再也不!能!开!车!(一辈子)。
7月8日,我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2019年二季度全省终生禁驾名单,共计173人,其中涉及省内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82人(名单附后),无证驾驶60人,外省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31人。
什么是“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并非法律术语,而是公众的一种习惯性说法。它的准确表述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哪些行为将被“终生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的后果
“终生禁驾”就意味着这些驾驶人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无法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已将这些禁驾人员名单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考驾驶证,系统就会自动锁定报警。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