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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布2018年度全省十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9-05-14 18:56:38 Tue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2018年4月,杭州拱墅警方查获的假冒日化用品

2018年,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在部经侦局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继续高举“为国打假、为民打假”旗帜,不断深化以“信息化实战、数据化导侦”为核心要素的云端主战模式,结合重要时点、敏感节点,先后部署开展了整顿春节市场秩序“春雷”行动、打击假药犯罪“云鹊”行动、打击互联网涉假犯罪“云剑”行动,掀起我省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活动的一波波高潮,沉重打击了侵权假冒犯罪的嚣张气焰,有效净化了我省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全省公安机关共立侵权假冒案件991起,破案7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名,涉案金额逾5亿元。期间,各地以严重危害民生健康、威胁生产安全、损害浙商美誉、实施跨境犯罪等领域为重点,集中优势警力,强化侦查措施,侦破了一大批重特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现将总队评选的2018年度全省十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通报如下:

一、杭州余杭侦破假冒“东华”链条案

2018年10月15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经侦大队根据举报线索,在该区塘栖镇捣毁一制售假冒“DONGHUA”链条生产窝点,现场查扣假冒“DONGHUA”品牌链条及配件10余吨,共抓获包括主犯王某生、张某在内的制售假团伙成员10人。

调查发现,“DONGHUA”注册商标系全国民营500强企业杭州东华链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2014年以来,该司原中层技术管理人员王某生、张某利用职务之便窃取该司链条设计图纸及标有“DONGHUA”注册商标钢印,离职后在余杭成立杭州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通过低价购买淘汰设备、招募技术工人等方法设立生产窝点,大肆生产假冒“DONGHUA”注册商标链条,先后销往河南、江苏、湖南、广西、广东等地,至2018年案发,累计销售假冒商品涉案价值达400余万元。

本案查获的假冒链条广泛用于汽车、石油钻探、扶梯、农机等设备及交通工具,假冒产品因制造工艺粗糙、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二、宁波侦破制售假冒“奥克斯”品牌变压器案

2018年8月10日,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宁波奥克斯高科技有限公司报案,称该司在福建省泉州市一尚未交付的小区工地内发现了14台已安装调试完毕的假冒“奥克斯”注册商标干式变压器。

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曾某琪、黄某、郑某某等人以福建大有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嘉华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名义参加项目招标,中标后采用自行购买元器件组装生产假冒项目指定品牌的变压器盘柜成品并完成安装的方法,以假乱真,牟取暴利。9月13日,宁波市公安局成功抓获曾某某、黄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进一步调查发现,除上述14台假冒变压器外,该犯罪团伙还在福建安溪、惠安等地的楼盘项目中销售安装假冒品牌变压器。经循线深挖,在浙闽交界处捣毁制假窝点,查封制假流水线两条,查扣假冒注册商标的高低压变电设备25台以及一批制假设备,涉案总金额逾1600万元。

假冒品牌变压器的犯罪活动不但侵害了权利人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企业经济受损,更是对受侵害项目的用电安全造成无法估量的安全隐患,在未查获前,该安全隐患将长期而持续的存在。

三、宁波鄞州侦破特大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

2018年3月18日,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分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案,并协同宁波市烟草局鄞州区分局成立“3.18案”专案组。

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俄罗斯莫斯科组织人员频繁大量购买“IQOS”等品牌的加热不燃烧卷烟后,运输到黑龙江漠河、新疆伊犁霍尔果斯边境走私入境。境内的郑某某、陈某和邵某某等人,与杨某某里应外合,接货后通过物流发往深圳、北京等地分流到网上,批发销往全国17个省(市)二级销售商。3月20日至4月10日,专案组陆续在广东深圳、北京、新疆霍尔果斯、黑龙江漠河等地集中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现场查获加热不燃烧卷烟3425条,走私卷烟388条,查明全网涉案交易总金额达1.27亿元。

案发后,主犯杨某某滞留俄罗斯不归。8月18日,宁波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公安部工作组赴境外,成功规劝其回国投案自首。至此,这起涉“境内外勾结”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的部督案件圆满告破。

该案在短短半年时间内,成功实现了对“境外组货——口岸走私——国内分销”全犯罪环节的纵深打击,成为我国首次完整揭露非法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犯罪产业全链的样本案例,为公安部经侦局、国家海关缉私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后续部署的联合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实战经验,也为各省开展同类案件侦办提供了借鉴样板。

四、温州乐清侦破特大跨省生产、销售假冒“正泰”产品案

2018年9月,根据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报案,乐清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陈某某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并成立专案组联合江西上饶警方开展调查。10月16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温州警方联合江西上饶警方开展统一收网行动,现场抓获涉案人员12人,查获假冒“正泰”电器产品2万余只,端掉生产窝点5处、销售网店10余家,涉案价值达2000余万元,成功摧毁以陈某某为首的产供销犯罪团伙,摧毁全犯罪链条。

经查,2017年以来,为规避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陈某采用生产和贴牌分离的方法,在乐清某电器有限公司内生产“正泰”品牌同型号空白未贴标交流接触器,由犯罪嫌疑人李某负责物流运往江西上饶。在陈某的指挥下,犯罪嫌疑人骆某等人在江西上饶设立地下制假窝点,接货、贴上“正泰”品牌商标,大肆生产、销售假冒正泰商标的电器产品,通过网店接单,由上饶市物流点统一批发销往全国各地。

五、温州苍南侦破特大制售假冒标识、假烟网络案件

根据苍南县烟草专卖局移送线索,2017年10月25日,苍南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何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该案系部督案件,历经一年艰辛侦查,成功摧毁涉及浙闽粤三省的特大制售假冒标识、假烟犯罪网络。

2018年8月24日,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浙江、广东、福建等地开展收网行动,共抓获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8人,捣毁假冒卷烟商标标识生产窝点4处,假烟制造窝点1个,现场缴获“芙蓉王”“红双喜”等各类假烟标成品、半成品7筒、42000米、2709万个,查获涉案车辆6辆,模压机、分切机、压印机等各类制假机器7台,涉案金额亿元以上。

经查,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伙同张某某、黄某某等人在温州苍南境内设立非法生产假烟包材窝点,大肆非法生产假“芙蓉王”等品牌卷烟的烟标标识,通过快递或物流,销售给福建漳州明某、广东郭某某、袁某某等人。漳州明某、广东郭某某、袁某某等人在福建漳州、广东广州、汕头等地设立制假窝点,大肆生产假烟批发销往全国各地。

作者:记者 李建刚 通讯员 陈德怀 卢一伟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