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在杭州落户,却企图用假证蒙混过关,不久前,杭州钱塘新区一女子孙某因使用伪造证明文件,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明明符合落户标准,孙某还要用假证落户,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35岁的孙某十年前和丈夫一同从河南老家来到杭州,经过几年的打拼,加上孩子的出生,夫妻俩就在钱塘新区全款买了套房,当时想着户口迁来杭州没什么用,放在老家也挺好的,在杭州落户的事就这么搁置了。直到今年2月份,孩子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孙某打听到学校报名要求孩子具有本地户口,这才赶到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咨询购房落户政策。按照规定孙某是初中毕业,达不到购房落户政策中提到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这一项条件,而孙某的丈夫石某符合所有条件,可以在钱塘新区落户。可孙某的公公婆婆膝下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说什么也不肯把自家儿子的户口迁出老宅。
“没有真的高中文凭不如就用假的代替吧!碰碰运气!都十年了,而且学校也改名了,估计他们也分不出来真假……”孙某想到了自己十年前在河南老家办的那本假证。那时候,孙某刚结婚正准备找工作,想着高中学历肯定比初中学历求职容易,就找人制作了一本假的高中学历证书。后来找工作时没有用到,这本假证就这么一直放在家里。今年2月底,孙某向新湾派出所递交了放有假证的购房落户申请材料。
周丹丹仔细核对孙某提供的材料时,发现其高中毕业证书虽然和真的很像,且十分老旧,可经验丰富的她依然发现其中有一丝异样,第一时间上报所领导及分局业务部门,同时与当地教育局取得联系,发函请求协查。3月16日,新湾派出所收到了当地教育局的回函,证明该高中毕业证书系伪造。但因该高中已更改学校名称,还需要当地教育局提供更名的文件回函。4月22日,收到更名回函后,周丹丹立即将孙某传唤到所,面对询问,孙某对自己伪造证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同时,周丹丹告知孙某其丈夫的申请材料符合在杭州购房落户政策,如若需要,派出所可根据“最多跑一次”理念为其尽快办理。4月29日,从拘留所出来后的孙某和丈夫一商量,还是决定让小孩在杭州读书,两人这才以丈夫的名义将购房落户材料提交了上来。考虑到小学招生即将开始,周丹丹“五一”期间也不间断跟进进度,在当地警方的全力配合下,成功将孙某跨省落户办结。
大江东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公民的户口办理应该提供真实的证明和材料。伪造、买卖、使用有关证明材料的行为将触犯国家法律并应受到法律制裁。不真实的户籍资料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也将产生许多无法预计的负面后果。此外,孩子上学报名固然重要,可身为孩子的榜样,诚信做人更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