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期间,钱江海关驻下沙办事处对一批含有濒危物种的进口面膜立案处罚。这批原产于韩国的某品牌面膜中含有成分“鲟鱼子酱提取物”,共有3200盒,共计610.4千克。由于野生鲟鱼属于濒危物种,而企业在申报时未能提供《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属于违规进口。
鲟鱼是白垩纪时期保存下来的古生物群之一,曾与恐龙在地球上共同生活,有“水中活化石”之称。1998年,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又称华盛顿公约或CITES)将全世界野生鲟鱼认定为濒危物种,列入CITES附录Ⅱ,是国家限制进出境的濒危物种,除持有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外,以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包括鲟鱼在内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今年1-4月,钱江海关驻下沙办事处已查获3批含有“鲟鱼子酱提取物”成分的面膜的货物,在申报时均未提供《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
目前,通过跨境电商或一般贸易方式进口面膜等护肤品的情况日益增多,海关提醒相关企业,在从事进出口贸易时,需注意货物中是否含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并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和时间损失,甚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