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但有人却抱着侥幸心理,不仅醉驾,还使用伪造的驾驶证企图蒙混过关。近日,萧山交警就查获一起无证、醉驾并使用伪造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查获的驾驶员有些似曾相识……
近日,萧山公安交警大队临浦执勤中队警力在萧山浦阳镇振浦路尖山桥附近地段设卡,开展酒驾夜查行动。
19点29分许,执勤交警在检查一辆浙D小型客车时,“红蜻蜓”(酒精快速检测棒)闪亮,显示驾驶员可能喝过酒。执勤交警立即让驾驶员下车,开展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已达醉酒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面对眼前的驾驶员,执勤交警觉得有些似曾相识,出于好奇问其上次是否有被抓到过时,该驾驶员承认之前就因摩托车酒驾被处罚过。
随后,执勤交警在其车上又有了新的发现:找到一本印有该驾驶员身份信息的驾驶证,经调查,该驾驶证存在涉嫌伪造、变造的嫌疑。于是,交警对该驾驶证予以了扣留,并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驾驶证被吊销,自作聪明办假证
经调查,驾驶员杨某,37岁,贵州人。
据杨某交待,2018年4月就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了能够方便自己开车,他便通过墙上办假证的小广告,花了120元让做了一本假的驾驶证来使用。当天晚上,他与亲戚几人一起在家吃晚饭,期间喝了两瓶啤酒和三两左右的黄酒。饭后不久,便发现孩子身体不太舒服。知道酒后不能开车,爱子心切的杨某,还是立即开车带着家人准备赶往医院。不料刚开出没多久,就被交警查了个正着。
经鉴定,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09.7mg/100ml,属醉酒驾驶。
无视法律,等来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按理说,醉驾吊证的教训已经够大了。但杨某却仍不长记性,还自作聪明的去买了一本假驾驶证来使用。此次杨某被查获,不仅仅是醉驾,而且还存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伪造驾驶证多项违法行为,真是错上加错。
昨日,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已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院的宣判。
交警提醒:公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是证明其身份的重要证件,是社会公共信用的象征。想利用假证蒙混过关,一旦被公安部门查获,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要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惜生命,安全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