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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托管至17:30!杭州小学生学后托管服务主城区9月1日全面开展
发布时间:2018-08-08 14:38:12 Wed  来源:杭州网

低年级的小学生放学后该去哪?去培训机构或私人托管?爸爸妈妈还没下班,无人接送,学校早已放学了怎么办?近日,一项《关于推行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引发热议。

8月8日上午10:30,市教育、财政、人社三部门联合召开杭州市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政策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马里松副局长对指导意见进行了介绍并作政策解读;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袁立斌介绍了我市学后托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和后续推进实施的有关安排。市教育、财政、人社三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解答媒体疑问。

预计有20%的学生使用学后托管服务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袁立斌介绍了前期调研情况。长期以来,该项工作责任主体不明确、保障机制不健全。为解决该问题,市教育局积极开展调研,鼓励支持各区和学校因地制宜,多形式开展实践探索。

截至上学期末,主城区共有104所小学和余杭区70所小学进行学后托管服务试点。但因没有政策保障和相关工作经费支持等原因,除滨江区、余杭区、开发区外,多数城区开展的托管服务实践普遍存在服务时间较短的问题。

记者梳理核心问题如下:

学后托管服务对象是?

各学校应充分发挥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向本校学生提供服务,1—3年级优先实施。学后托管服务对象为放学后家长无法及时接送,对托管有刚性需求的非寄宿制学校的小学生,由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

学后托管服务工作谁做?

学后托管服务的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儿童。根据办学体制,《指导意见》明确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是推行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小学为本校相关学生提供服务,工作人员主体应是本校在职教职工。

学后托管工作不是义务教育的内容,为什么要由学校来提供,为什么工作人员要以在职教职工为主?

学后托管服务不属于义务教育学校的职责,也不属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功能范畴。但学校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利用学校的场地、设施、师资开展“托管服务”,避免大量开设晚托服务机构而学校的场地空置,能物尽其用节约资源,减少家长的负担和支出,降低社会运行成本。

另一方面,目前提供托管服务的校外机构普遍存在收费昂贵、规模小、设施简陋、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服务管理质量偏低等问题,不少还存在安全隐患。

小学为在校学生即时就地提供更加安全、合适的活动场所,有利于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是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服务水平、为民办实事的惠民举措,教师具有教育专业技能,熟悉本校学生,在托管服务中具有天然的优势。

工作人员可以获取适当报酬吗?

对参与学后托管服务的工作人员适当发放劳务补助,其标准由各区、县(市)统筹确定,在职教职工参与托管工作取得的劳务补助,不计入绩效工资范围。

教师参与学后托管服务的劳务补助标准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确定劳务报酬,由于各地收入水平存在一定差异性,因此文件未作统一规定,由各区、县(市)统筹确定。

家长要交费吗?

目前,根据办学体制由各区、县(市)财政对学后托管服务经费予以保障,家长不需要交费。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收费政策后,届时学校可按照新的政策向相关家长收费。

结束时间为什么是17:30?

据调研,将约有20%的学生有此项服务需求。大多数企事业单位下班在17:00左右,17:30可以到校接孩子。结束时间太晚,小学生在校时间过长,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也会严重影响教师的休息,进而影响其正常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区、县(市)确定,不同季节可有适当区别。

指导意见指出: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学后托管服务与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向社区(村)居民开放应错时开展。

托管班会不会变成兴趣特长等培训班?

服务内容应该是集中看管照顾等基础性服务,不以培优教育为目的,学校可以跨年级、跨班级组织,主要采用自主阅读、预习、复习、完成作业等方式开展。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展体育、艺术、科普等活动。

坚持三个“不”原则:不得开展学科教育教学、集中辅导、补课等,不得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什么时候实施?

《指导意见》将于2018年9月1日实施,主城区所有小学将按照民生实事计划,将根据《指导意见》于2018年9月全面开展学后托管服务。

是否模糊了家庭和学校教育?老师如何应对?

除了叫好声,也有人提出质疑:小学老师会不会嫁不出去了?针对是否延长教师工作时间,如何制定津贴标准,袁立斌一一做出解答。

他强调,学后托管的服务对象是少数学生,并不需要每位教师每天都参与,也不是强制调配;服务人员以在职教职工为主,同时可接纳部分志愿者。教师待遇方面,根据各区、县学校情况决定,没必要搞“一刀切”。

这是学校额外承担的社会关爱行动

此外,对于质疑学校托管是否模糊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边缘,他说“不是所有学生参加,不是用学校替代家庭”,这是学校额外承担的社会关爱行动。

关于推行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解决部分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的实际困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推行小学生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以下简称学后托管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属地为主,合力推进。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是推行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所辖行政区域内小学开展学后托管服务。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共同推进。

(二)学校组织,自愿参加。各学校应充分发挥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向本校学生提供服务,1—3年级优先实施。学后托管服务对象为放学后家长无法及时接送,对托管有刚性需求的非寄宿制学校的小学生,由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

(三)满足基本,安全第一。学后托管服务是基础性服务工作,满足对学生进行集中看管照顾等基本需求。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学后托管服务与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向社区(村)居民开放应错时开展。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学后托管服务工作机制。学校应当建立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机制,明确服务对象、时间、内容、组织方式等,告知学生家长并在学校公示栏和网站上公布。正常放学后回家有困难的小学生,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后可参加学后托管服务。

(二)规范学后托管服务工作模式。学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应以本校在职教职工为主,学校可以根据参加服务学生人数、管理方式等因素跨年级、跨班级组织。学后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7:30左右,具体时间由各区、县(市)确定,不同季节可有适当区别。

(三)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学后托管服务主要采用自主阅读、预习、复习、完成作业等方式开展,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展体育、艺术、科普等活动。学后托管服务要切实做到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组织各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学后托管服务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指导、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市、区两级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协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区、县(市)财政应对学校开展学后托管服务提供经费支持。学后托管服务费纳入学校收费项目之前,所需经费全部由区、县(市)财政予以保障。

(三)建设工作队伍。加强学后托管服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在职教职工主动参与。承担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人员,可以获取适当劳务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区、县(市)统筹确定。在职教职工参与托管工作取得的劳务补助,不计入绩效工资范围。

(四)严格规范管理。市、区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服务进行“乱收费”。学校要制定并落实学生活动管理、值勤、检查监督、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学后托管服务安全有序。

本指导意见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5日


作者:见习记者 黄雯晶/文 图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