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结合杭州市小客车调控政策实施以来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几个问题,借鉴其他限牌城市经验,2018年4月27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我市小客车调控政策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征求意见。三项举措具体如下:
久摇不中群体每年可多摇两次,还有中签率加成。
市调控办拟在现有增量摇号基础上,从历年个人和单位已失效的更新资格或逾期未使用的更新指标中确定一定数量指标,为参加杭州市增量指标摇号累计次数达到24次及以上的个人,每年单独组织2次摇号。
同时设置阶梯中签率,以累计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次数增加24次为一个阶梯设置,每上升一个阶梯,为相应申请人多配置一个摇号基数序号,3个封顶。即累计摇号24次的,获得一个摇号基数序号,48次的2个,72次的3个。
设置个人竞价指标数量动态调节机制。
市调控办表示,出台该项政策的目的是为保持个人小客车指标竞价平稳有序,遏制竞价价格非理性上涨。政策设计中,采取了如下调节机制:当一期竞价活动结束时,由竞价系统根据预设条件,自动判断是否需要触发调节机制,一旦触发,立即自动增投当期指标数量的50%,相应指标仍按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配置。
调整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的有效期。
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增量指标调整有效期。通过摇号和竞价产生的增量指标有效期调整为12个月;二是合并更新资格和更新指标,个人和单位车辆报废或转移后,立即获得更新指标,指标有效期12个月(按规定不能获得或需通过竞价获得更新指标等特殊情况除外)。
意见建议征集渠道
如果对上述限牌新政有什么意见建议,可在5月6日前,通过以下渠道建言献策: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意见建议征集栏:http://xkctk.hangzhou.gov.cn/;意见建议征集专用电子邮箱:hzsxkctkb@foxmail.com;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开咨询电话:12328。
市调控办将对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析后,正式出台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优化调整的相关实施办法。
下一页:解答你关心的十个问题
2014年3月杭州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截至2018年3月底杭州小客车保有量为220万辆,自限牌以来共增加了30.2万辆,年均增幅为4.1%左右。
解答你关心的十个问题
1、 为什么设置阶梯中签率?
答:据统计,在今年4月的摇号池中,累计摇号超过24次的约有30万人,超过36次的,约有12万人。2016年以来,对于推出向久摇不中人群政策倾斜的社会呼声较高。推出针对久摇不中人群单独摇号的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平衡机会均等和排队轮候两种配置方式的公平性,完善现有的指标资源配置方式。
2、为什么不采取北京的模式,把久摇不中者放在同一个摇号池中配置?
答:单独给久摇不中的个人进行摇号,既可以增加久摇不中人群获得指标的概率,又不会影响其他摇号人员的利益,甚至从总体上来看也有利于非久摇不中人群。
3、向久摇不中个人配置指标额度如何确定?
答:每个配置周期开始之后,由市调控办根据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效果、历年指标积余、个人阶梯摇号中签率等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指标额度,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4、为什么累计摇号次数24次以上才能参加个人阶梯摇号指标配置?
答:从调控政策实施四年的情况看,群众普遍将参加摇号两年以上未摇中理解为久摇不中人群。同时该时间节点的设置也参考了北京做法,与北京开始实施阶梯中签率的时间设置一致。
5、参加县(市)指标摇号的,能否计算在累计摇号次数之内?
答:参加县(市)摇号的次数,不计入累计摇号次数。
6、个人阶梯摇号会出现一人同时获得多个指标的情况吗?
答:不会。一次个人阶梯摇号一人仅可中签一个小客车指标。
7、符合什么条件才会触发个人竞价指标数量动态调节?
答: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当期个人竞价参与报价人数达到当期指标数量的两倍。 2)当期个人竞价所有参与报价的竞买人的平均报价,高于上期个人竞价所有参与报价的竞买人的平均报价。 3)截至竞价当日报价活动结束(15时),系统状态个人竞价最低成交价达到或超过前12期个人竞价最低成交价的最高值。 4)截至竞价当日报价活动结束(15时),系统状态个人竞价最低成交价达到或超过当期个人竞价所有参与报价的竞买人的平均报价的1.3倍。
8、之前已经获得的增量指标,有效期有何变化?
答:仍处在“有效未使用”状态的增量指标(含县(市)指标)延长有效期6个月。如指标已过期,则不能恢复或延长。
9、更新指标有效期有什么变化?
答:政策调整前,更新指标的申请和使用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申请资格保留6个月,二是更新指标有效期6个月。政策调整后,两个阶段合并,即在车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后,系统自动生成相应更新指标,指标有效期12个月。
10、什么情况下需通过竞价获得更新指标?
答: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车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政策调整后,相应车主如通过竞价取得第二辆及以上小客车的更新指标,应在相关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更新竞价操作。
下一页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三项实施办法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以阶梯摇号方式向久摇不中个人配置小客车指标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兼顾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个人摇号的公平与效率,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制订以阶梯摇号方式向久摇不中的个人配置小客车指标(下称个人阶梯摇号)实施办法如下:
一、在增量指标之外,每个配置周期从历年个人和单位已失效的更新资格或逾期未使用的更新指标中确定一定数量指标用于个人阶梯摇号。
二、个人阶梯摇号每个配置周期举行两次。
三、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并累计参加杭州市增量指标摇号达到24次的个人,可以申请参加个人阶梯摇号。
四、参加杭州市增量指标摇号累计次数每增加24次,可在个人阶梯摇号中上升一个阶梯。
五、个人阶梯摇号的阶梯通过增加申请人在摇号池中的摇号基数序号实现。申请人每上升一个阶梯,在摇号中多获得一个摇号基数序号。每个申请人最多获得3个摇号基数序号。
六、同一申请人拥有多个摇号基数序号参加摇号时,其所对应的任意一个摇号基数序号中签,则在当期自动取消其对应的其他摇号基数序号,即一次个人阶梯摇号一人仅可中签一个小客车指标。
七、已经通过小客车指标摇号[含县(市)指标和个人阶梯摇号]或竞价获得小客车指标的申请人,再次符合申请条件并申请参加个人阶梯摇号时,重新计算摇号次数。
八、个人阶梯摇号获得的指标有效期12个月。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个人竞价指标数量动态调节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个人竞价平稳有序开展,遏制竞价价格非理性上涨,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制订个人竞价指标数量动态调节机制实施办法如下:
一、个人竞价指标数量动态调节方式
(一)每月竞价当日报价活动结束(15时),由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竞价系统按预设条件自动判断是否触发个人竞价指标数量动态调节机制。
(二)个人竞价指标数量通过对当期个人竞价增投指标的方式进行调节,增投数量为当期指标数量的50%。
(三)个人竞价指标数量动态调节机制触发后,按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成交;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成交。报价金额和报价时间以竞价系统记录为准。
二、个人竞价指标数量动态调节机制触发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情况时,触发个人竞价指标数量动态调节机制:
(一)当期个人竞价参与报价人数达到当期指标数量的两倍。
(二)当期个人竞价所有参与报价的竞买人的平均报价高于上期个人竞价所有参与报价的竞买人的平均报价。
(三)截至竞价当日报价活动结束(15时),系统状态个人竞价最低成交价达到或超过前12期个人竞价最低成交价的最高值。
(四)截至竞价当日报价活动结束(15时),系统状态个人竞价最低成交价达到或超过当期个人竞价所有参与报价的竞买人的平均报价的1.3倍。
三、用于个人竞价指标数量动态调节的指标管理
(一)每个配置周期用于个人竞价的增投指标从历年个人和单位已失效的更新资格或逾期未使用的更新指标中获得。
(二)竞价组织机构在当期竞价结束后,公布个人竞价指标数量动态调节结果等信息。
(三)触发个人竞价指标数量动态调节机制后成交的竞买人与其他成交的竞买人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相关指标证明文件有效期调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服务市民群众,提高小客车指标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指标管理,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如下:
一、新生成的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含县(市)指标]有效期调整为12个月。
二、仍处在“有效未使用”状态的增量指标[含县(市)指标]延长有效期6个月。
三、单位和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自动生成更新指标,更新指标有效期12个月。有效期内未及时申领并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更新指标。《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中明确不产生更新指标的情况不适用本办法。须通过竞价获得更新指标的个人,应在12个月内参与竞价取得指标。
四、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其他指标、其他指标证明文件以及周转指标的有效期不变。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