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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机关通报一批工程建设大要案 多名厅级干部落马
发布时间:2009-11-25 17:36:52 Wed  来源:杭州网

6、平湖市政协主席郭跃荣(正处级)、水利局长全保华(正科级)受贿1000余万元窝案:2009年4月19日郭跃荣、全保华因涉嫌受贿罪被嘉兴市检察院立案侦查,5月7日被执行逮捕,6月19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1月12日郭跃荣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全保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认定:郭跃荣、全保华利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或单独利用职务便利,为平湖市锦港软木公司、浙江多凌公司等多家企业或个人在工程代建项目、征地赔偿、重新安置、土地竞买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贿赂,其中郭跃荣共同或单独收受贿赂1699万元,全保华共同或单独收受贿赂1896万元。

7、象山县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周跃群、象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处长范秀荣滥用职权、受贿窝案:2009年2月26日周跃群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象山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同年3月11日被逮捕。2009年7月9日被提起公诉;2009年2月26日范秀荣因滥用职权、受贿被象山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同年3月11日被逮捕。2009年7月9日被提起公诉。10月30日周岳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范秀荣判决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判决认定:周跃群和范秀荣在担任象山县建设局副局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和象山县人防办综合处处长期间,明知象山县石浦镇“阳光雅苑”综合街坊住宅小区工程的人防面积不足,而且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批准减免人防工程面积,仍然签署意见、提供证明致使该工程人防面积实际被核减9000余平方米,而且人防易地费按2005年以前的政策计算,共造成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用流失1890余万元。同时,周跃群和范秀荣还利用职务之便,分别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72500元和160000元。

8、衢州市政协主席郑樟林滥用职权、受贿案:2009年8月7日郑樟林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8月10日刑事拘留,8月24日被逮捕。9月28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正处于法庭审理阶段。经侦查查明:在衢州国光集团企业改制和浙西化工厂土地由工业用地转为商住用地过程中,时任衢州市常务副市长的郑樟林在接受原衢州国光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某的请托和贿赂后,违反衢州市人民政府抄告单、专题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的精神,滥用职权,擅自决定改变浙西化土地工改商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并在事后疏于监管,擅自决定国光集团资产拍卖所得资金重复用于支付职工安置费用并授意和决定减免国光集团社保费用,导致国有资产损失2457余万元。另外,郑樟林在担任衢州市常务副市长和衢州市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他人财物共计179万余元、澳元2000元。

 

作者:通讯员 史隽 记者 林尧  编辑:方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