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以往耍猴不一样,除了猴子翻跟头、倒立等动作,小鲍的猴子有时“不听话”,小鲍说,时代不一样了,节目也得有新内容。
得让猴子耍人,才能引人笑。
于是,每天小鲍都得被猴子打好多次。

这次被猴子抓到眼睛了,小鲍捂住眼睛揉了揉。可猴子却不懂,仍在继续它的“表演”。
有人说,耍猴是旧社会传袭下来的陋习;有人说,羞辱生命、低级趣味,“本是同根生,同属灵长类,相煎何太急”;有人说,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耍猴非法;有人说,要抵制,要举报……
是啊!“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人与猴子,人与耍猴的人,到底谁与谁更近?
猴子故可怜,人与猴比呢?不管人耍猴还是猴耍人或者人猴共耍,生活过得去谁愿在街头耍给人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