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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官司不能打!杭州法院向虚假诉讼“亮剑”
发布时间:2019-10-31 17:33:28 Thu  来源:杭州网

杭州经济活跃,虚假诉讼案件屡见不鲜。自以为伪造证据、捏造事实就能骗过法官,没有料到这些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通通都被发现了。

1万变11万

2017年6月14日,陆某雪借给被害人陆某萍1万元。经多次催讨,陆某萍未归还,陆某雪遂将借条金额由1万元篡改为11万元,并于2018年11月19日向富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陆某萍归还11万元、支付利息1.98万元。

陆某萍坚称当时仅借了1万元,且双方并未约定利息,借条相关内容为陆某雪自行添加,并当庭要求对借条中“壹拾”及“利息壹分”内容是否为事后添加进行鉴定。在鉴定前,法官再三告诉陆某雪造假后果严重,但是陆某雪坚决不承认造假。经过数月等待,鉴定意见书显示鉴定意见为:借条中“壹拾”及“利息壹分”内容为事后添加。

2019年3月27日,被告人陆某雪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富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诉讼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判处陆某雪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严查虚假诉讼

全市两级法院对虚假诉讼历来坚持高压打击态势。10月3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打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近年来杭州法院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年1-9月,杭州法院在办理民商事等案件及执行案件过程中,以虚假诉讼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案件37件;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120件,以涉嫌“套路贷”且有虚假诉讼嫌疑而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28件;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罚的案件8件(其中4件经过二审),以诈骗罪定罪处罚的案件15件,以妨害作证罪定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定罪处罚的案件共5件,定罪处罚的案件合计28件,比2017、2018年度分别增加211.1%、16.7%;另甄别出39件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已提起再审。

杭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米希望通过这次杭州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的方式,能震慑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营造诚信诉讼氛围。

作者:记者 郑秋青 通讯员 钟法  编辑:徐洁
10月3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打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近年来杭州法院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