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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首次将竞争性选拔干部规范化
发布时间:2009-09-16 17:47:03 Wed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如何让选拔干部的方式更加公开、民主?如何确保选出来的干部更有公信度?“竞争性选拔干部”恐怕是最好的方式了,它打破了“选拔干部,领导说了算”这种坊间理论,同时也给干部选拔工作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近日,杭州市委制定下发了《杭州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作用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作用发挥等作出了新的制度性规定。特别是《杭州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的出台,对杭州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作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这不仅在杭州是第一次,在全省、全国也属首创。

竞争性选拔干部 杭州已有诸多探索

竞争性选拔干部,事实上,杭州已经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从1992年开始,杭州就连续进行了8次公开选拔,其中5次是联合公选,共推出412个领导岗位,选拔领导干部334名。1999年以来,杭州已坚持10年开展了市直单位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今年以来,市和部分区、县(市)又相继开展了“两轮推荐、两轮票决(领导干部会议民主推荐、全委会民主推荐、常委会差额票决、全委会差额票决)”选拔正职领导干部的工作。

尽管探索了诸多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式,但之前对“什么情况下用这些选拔方式,怎么用”等,都没有作出制度性规定。而现在,结合以前的这些经验,对竞争性选拔干部做出了制度性的规定,这使杭州的干部人事制度选拔工作更加有力度、有规范、有保证。

5种情形适用竞争性选拔干部

《杭州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共15条,对竞争性选拔的定义、原则、导向、基本方式、适用情形、方法程序、纪律、监督、组织领导、实施主体、施行时间等都做了明确的说明和规定。

竞争性选拔干部指的是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用公开竞争的办法,采取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等方式,集中性择优选拔和选调干部。《办法》规定竞争性选拔干部主要采取“‘两轮推荐、两轮票决’、公开选拔、公开选调、竞争上岗、跨部门竞岗交流”等5种竞争方式。需要集中选拔5名(含)以上市或区、县(市)管正职领导干部时,应采取“两轮推荐、两轮票决”的方式;需要面向社会集中选拔领导干部时,应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需要从区、县(市)和乡镇(街道)集中选调一般干部时,应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机关内部需提拔中层领导职务(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时,应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需要集中开展部门之间中层干部交流任职时,应采取“跨部门竞岗交流”的方式。

同时,《办法》还对近年来我市扩大干部初始提名的主体和范围,充分发挥全委会作用,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完善干部差额选拔,面试实行大评委制等方面的创新做法,从制度层面进行了规范。

此外,《办法》还明确指出,要进一步严肃竞争性选拔的纪律,加强对竞争性选拔的监督,并对如何防止和纠正拉票等不正之风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一旦发现有拉票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等。

◆《杭州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全文

作者:记者 谢洁青  编辑:严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