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2018年12月5日21点40分,由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范某某等2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抢劫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结束。下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史梁和区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场旁听庭审。
2014年10月至2018年间,该犯罪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非法利益,长期在杭州市下城、西湖、江干、余杭、桐庐等地以公司民间借贷为名从事“套路贷”,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抢劫、虚假诉讼等5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数十名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家属、老年家属被威胁、滋扰,十余名被害人的车辆、房产被长期霸占,多名被害人被迫辞职、家庭破裂,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下城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立即成立扫黑除恶办案小组,提前介入引导、监督侦查,持续梳理案情、审查证据,共审阅案卷150多卷,与侦查机关协调沟通10余次,发出补充证据书面意见6份,全面严格把关案件。
庭上,面对30余名律师组成的强大辩护团队,员额检察官带领的扫黑除恶办案小组4名成员围绕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四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与辩护团队进行了有理有据有节的辩论,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
该案庭审历时三天,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