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6月5日,一“女孩”在杭州城西一花鸟市场某宠物店趁店员不备将一只价值5500元的英国短毛蓝猫盗走。
案件移送到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官审查起诉时,发现这个“女孩”疑点重重……
口音不对、号码不对 这个“女孩”究竟是谁
“你户籍地在哪里?”检察官问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宁波,具体记不住了,反正是在老家出生的”
“你老家不是丽水的吗,怎么会在宁波?”检察官反问
犯罪嫌疑人不作声了
“你是浙江丽水人,为什么会有东北口音?”检察官问
犯罪嫌疑人:“出生后妈妈就带我回东北,是在东北长大的”。
……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始终欲言又止,吞吞吐吐,似乎在刻意掩饰什么。
讯问结束,检察官说,把你父母亲的电话留下来,犯罪嫌疑人翻看手机的通讯录,写下了一个号码,而犯罪嫌疑人写下的这个号码竟是检察官的。
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怎么回事?在经过思想斗争后,犯罪嫌疑人说,“检察官,我不叫赵某某,我是梁某某,我冒用了朋友赵某某的名字”。
顺手偷走英国短毛蓝猫 还冒充未成年闺蜜
西湖区检察院受理了一个未成年人赵某某盗窃案件,赵某某今年6月5日在杭州城西一花鸟市场某宠物店买猫时,在要求店员修剪猫爪之时,趁店员不备将另外一只英国短毛蓝猫盗走。
当警察找到赵某某的时候,她供认是因一时贪念偷的猫,而这只猫经鉴定,价值达5500元,赵某某已涉嫌盗窃罪,但因赵某某属未成年人,被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官审查起诉时,发现赵某某的疑点,最终赵某某承认这个名字是冒用的,涉嫌盗窃的实际上是梁某某,而且是个成年人。
梁某某比赵某某年长两岁,和赵某某是朋友,今年6月初,梁某某来杭州租房住,她说因为身份证丢了,没时间去补办,就让朋友赵某某把她的身份证拍了照片发给了梁某某,因为,梁某某本身和赵某某确实长相有点像,于是就以赵某某的名义租了房,而当她涉嫌盗窃犯罪时,仍冒用了赵某某的名字,但最终逃不过检察官的眼睛。
11月15日梁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西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检察官也要提醒,身份证信息属于个人重要信息,切勿随便借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