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字讨债
泼油漆、泼粪
在村里贴小广告
杭州网讯 喷字、泼油漆、泼粪、贴广告……这些电影、电视里常见的暴力讨债手法,竟也实实在在的存在于我们的生活当中。
2018年11月28日,余杭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甲等十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罪名涉及抢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赌博等,该案于2018年10月23日立案,系余杭法院开庭审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第一案。
集结前科劣迹人员 七年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警整队出发提押被告人
提押被告人
2010年期间,陈某甲、孙某甲刑满释放后陆续来到杭州市余杭区良渚镇(现改为良渚街道)一带,并相继结识一群“好哥儿们”。
2011年期间,陈某甲带领孙某甲等人逐渐以赌为业,在各个赌场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期间,陈某甲纠集了一批江苏老乡,在良渚街道一带不断扩充势力、扩大影响,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陈某甲为首的违法犯罪集团雏形。2015年5月25日,陈某甲因被他人砍伤而暂时沉寂。
2016年期间,陈某甲康复之后再次纠集“好兄弟”们,并招揽更多弟兄,以本区良渚街道石榴派某室(以下简称石榴派租房)作为活动据点,开始采用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手段大肆攫取经济利益,壮大经济实力,逐渐形成了以陈某甲为首的较为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6年至2017年期间,陈某甲为了进一步壮大实力、扩大影响,网罗一批前科劣迹人员。
2017年6月份左右,陈某甲将活动据点迁至良渚街道向山商贸城某KTV办公室(以下简称某KTV办公室),继续大肆实施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
陈某甲以老乡、前科劣迹人员等关系为纽带,逐步形成了有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组织称霸一方 非法获利百万
20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
陈某甲负责决策和指挥整个组织的运转,该组织规模较大、成员相对稳定,采用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抢夺、敲诈勒索、赌博等非法手段,有组织地从事暴力讨债、高利放贷、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陈某甲要求组织成员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组织成员违反规定,或被当众责骂,或被冷落一旁,甚至被驱逐出该组织,陈某甲以此树立组织者、领导者权威,并纵容组织成员为组织利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在长期违法犯罪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不成文的、较为稳定的纪律规约和行事惯例,如陈某甲在整个组织中具有绝对权威,资金分配以及人员安排等事项均由其决定;统一购买作案工具;经常在某KTV办公室聚集议事;通常结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
该组织利用组织势力和影响插手民间纠纷,通过高利放贷、抢夺、敲诈勒索、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用于维系该组织稳定及发展、提升组织犯罪能力、增强组织威慑力,如购买车辆、手铐、电棍、塑料桶等作案工具以及为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用、奖励等。
陈某甲还通过为出狱的组织成员接风、慰问组织成员家属、提供生活费用和奖励费用、安排食宿、组织聚餐、发微信红包等方式笼络组织成员,提高组织成员违法犯罪积极性。
该犯罪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非法利益,依托暴力和组织影响,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赌博等数十起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敛财,插手经济纠纷,称霸一方,在良渚街道一带形成重大影响,严重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另外,在组织犯罪以外,部分组织成员还实施了非法拘禁、诈骗等犯罪行为以及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
预计庭审将持续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