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身型孕装类似商品(图片来源于网络)
杭州网讯 2018年9月20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起诉人谢娜邮寄递交的诉杭州某服饰有限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一案。
谢娜诉称,其为著名华语主持人、女演员,凭借自身努力获得了极高的知名度,广为公众所喜爱和关注。某服饰公司是一家定位于“护身型孕装”,主要生产及销售孕期所需物品的公司。
《让谢娜痛得发抖的竟然是它》软文内容
为宣传推广其产品,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了《让谢娜痛得发抖的竟然是它》等宣传软文。这些宣传软文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谢娜的肖像、姓名、个人微博内容等作为配图,并在文末附有公司产品的相关宣传图片、购买链接以及二维码广告等信息,试图借助她的高知名度招徕顾客,宣传推广产品。
谢娜认为,公司以商业宣传为目的使用其肖像、姓名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其肖像权、姓名权等合法权益,给她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为此,谢娜请求判令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侵犯她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向她赔礼道歉,出具书面的致歉声明,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内容相同的致歉声明,并在侵权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连续30日发布内容相同的致歉声明;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金及合理维权费用等共计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