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校园内对未成年人的性骚扰行为,结合杭州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际,2018年8月6日上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杭州西湖区教育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校园性骚扰未成年人处置制度的意见》。这是全国首个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为加强校园安全、保障未成年人享有阳光的校园环境装上一把安全锁。
什么是校园性骚扰
在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中,任何人违背未成年人意愿,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抚摸猥亵行为等任何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不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属于性骚扰行为。
重点内容
教师职责
禁止与未成年学生发生包括性骚扰在内的任何与性有关的亲密关系。
发现机制
学生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告;设置邮箱;接报6小时内报告学校负责人。
强制报告
学校24小时内报案,向检察机关备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或私下调解。
先行调查
教育部门可先行调查,规定详细的调查程序和固定、保留证据规范。
处置方式
举报属实,规定由轻及重的惩戒措施,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受害者救济
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更换宿舍课程等其他救济。
政策宣讲
开展系列反性骚扰政策及规定宣讲。
定期交流
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信息,配合衔接,完善工作机制。